JavaScript是一種專爲與網頁交互而設計的腳本語言,由下列三個不一樣的部分組成:瀏覽器
BOM(瀏覽器對象模型)則無疑纔是真正的核心。BOM提供了不少對象,用於訪問瀏覽器的功能,這些功能與任何網頁內容無關。多年來,缺乏事實上的規範致使BOM及有意思又有問題,由於瀏覽器提供商會按照各自的想法隨意去擴展它。因而,瀏覽器之間公有的對象就成爲了事實上的標準。這些對象在瀏覽器中得以存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爲它們提供了與瀏覽器的互操做性。W3C爲了把瀏覽器中JavaScript最基本的部分標準化,已經將BOM的主要方面乃如了HTML5的規範中。函數
BOM的核心對象是window,它表示瀏覽器的一個實例,在瀏覽器中,window對象有雙重角色,它既是經過JavaScript訪問瀏覽器窗口的一個接口,有時ECMAScript規定的Global對象。這意味着在網頁中定義的任何一個對象、變量和函數,都以window做爲其Global對象,所以有權訪問parseInt()等方法。spa
window設計
除此外,還有 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