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類

第十章 類 1 類的組織 2 類應該短小 21 單一權責原則 22 內聚 23 保持內聚性就會得到許多短小的類 3 爲了修改而組織 第十章 類 10.1 類的組織 類的組織應該從一組變量開始;首先是公有靜態變量,之後私有靜態變量,以及私有實體變量;很少會有公共實體變量; 公共函數應該跟在變量之後; 公共函數調用的私有工具函數緊隨其後; 封裝 儘可能保持變量和工具函數的私有性; 當測試需要訪問時,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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