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量的命名規則

一般規則: 【規則 1-1 】命名應當直觀且可以拼讀,可望文知意,便於記憶和閱讀。 標識符最好採用英文單詞或其組合,不允許使用拼音。程序中的英文單詞一般不要太復 雜,用詞應當準確。 【規則 1-2 】命名的長度應當符合「 min-length && max-information 」原則。 C 是一種簡 潔的語言 , 命名也應該是簡潔的。例如變量名 MaxVal 就比 MaxValueUnti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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