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何你寫很差一個快速排序?關於

我經常在想,當初我若不離開完美,如今確定也是總監級的title了,收入比如今高一倍不止。可是另外一方面,在編碼能力上我甚至不如某些剛畢業的本科生。好比,快速排序的算法我很熟悉,就一句話:「隨機選一個元素,用它把輸入集分紅兩半,對這兩半繼續遞歸,而後將遞歸獲得(已排好序)的結果合併」。但幾個月前看算法書的時候本身嘗試寫了一下快速排序,發現遠遠是另一回事。雖然我對這個算法很清楚,可是用C++實現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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