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是一門特殊的學問,它注重的不是局部細胞的病變,而是各類關係,如人與天然的關係,總體與局部的關係,表裏關係,虛實關係。這些關係不是用任何精密儀器能夠觀察的,須要用心去品,品對了,藥到病除,品錯了,雪上加霜。要掌握這門學問,不是你學多少知識可以達到的,而是須要一我的的悟性。所以,大醫每每來源於自學。blog
自從西方科學進入中國,中國就有了學歷,學歷高就至關於水平高,水歷低就至關於水平低。因而乎,學歷不高的不少民間中醫就成了水平低下的庸醫,受到了各類法律的限制。如《醫師資格法》就規定大學學出來的無論能不能治病,都是合法的,而民間中醫無論治好多少病人,都是不合法的。get
其實,一我的的智慧有兩方面組成,一方面是思想,一方面是知識,思想是知識的靈魂,沒有了思想,知識再多也不過是「行屍走肉」;知識是思想的載體,沒有了知識,思想就成了無根之木。如今的中國的教育就出了大問題,那就是隻關心人的知識,而忽視了思想的教育。體如今中醫學上,那就是無論這我的多有思想,只要沒有死記硬背足夠的中醫知識,就很難拿到行醫資格證。因而乎,中國最奇特的現象出現了,上中醫藥大學的多沒有思想,學上幾年也不會治病,而民間中醫卻從大量實踐當中悟到了思想,學到了知識,反而成了中醫治病的主力,可在中國倒是不合法的。方法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惟一標準,無論怎麼樣,能治好病的中醫都是好中醫,治很差病的「中醫」都是庸醫。做爲國家的管理部門,若是真要立法,那就應該以療效爲根本進行考證,而不是用西式的一些死記硬背的中醫知識來考。好比,咱們準備幾個病人,找幾個水平較高的人作一個相對標準的答案,而後讓全部中醫來從新診斷,接近者水平高,差遠者水平低,這纔是中醫考證之法。好笑的是,那些不能治病的當權中醫,爲了保護本身的利益,制定了一系列保證本身利益的法律,來打擊那些和本身的競爭者,因而便出現了立法中獨特的一幕:懂中醫的民間中醫須要兩個不懂中醫的有證庸醫來推薦纔可以考試,並且還要死記硬背一大堆和中醫治病沒有多少關係的知識。真的很無語,這種政策既然華佗在世恐怕當不了中醫。im
中醫和西醫是兩個徹底不一樣的學術體系,西醫注重實體,中醫注重關係,西醫以細胞病變爲病因,中醫是不平衡引發的總體管理失控爲病因,治療方法更是天差地別。所以,管理中醫要用適應中醫特色的法律,而不是用管理西醫的辦法來管理中醫。技術
俗話說:單方一味,氣死名醫。單方藥不過一二味,但力專效捷,用之得當,一些病可以立竿見影。這些單方並非隨便來的,而是遇到疾病迫不得已時,冒險得出來的經驗,是經過服用者屢次中毒的教訓而逐漸認識到的。不少民間中醫就掌握了這樣一些單方,這是中醫不可或缺的經驗。但是,新的法規卻不讓你用,說這是非法制藥。固然,若是西醫能治,咱們無話無說,關鍵的問題是,西醫治不了,又用法律手段禁止中醫人用辦法來治病,這是典型的用法律來反人類。d3
在西方,中醫療法被稱爲天然療法,能夠隨便用,好比在英國,只要用純粹的中醫,不摻西醫,那均可以合法行醫。而在中國,卻制定了一系列法律來控制中醫,尤爲是對民間中醫的控制。而那些中醫院呢?卻冠冕堂皇地用上了西醫設備檢測,西藥輔助治療,卻在法律上大開方便之門。怪不得中國的中醫急劇衰退,到了今天已經接近滅亡的地步。緣由就在於那些庸醫不懂中醫,卻可以合法行醫,而那些可以真正治病的中醫卻被定義爲非法行醫,如此地劣勝優劣,中醫不滅亡纔怪。經驗
做爲管理中醫的法律,應該是優勝劣汰纔是中醫之福。何爲優?可以用中醫方法診斷,用中醫理論辯證,中醫手段治療,並且能治好病者爲優。何爲劣?不懂中醫卻拿上了行醫證,不用中醫診斷,不會中醫辯證,只會病藥對應,治好病者寥寥無幾者爲劣。可咱們的法律卻反其道而行之,他們打着科學管理的旗號,禁止那些有實際經驗的中醫來治病救人,這叫哪門子管理?db
治病首先就是要看能不能治病,能不能治好病,在治病問題上,能治好病是壓倒一切的,能治病不讓治成爲法律,這樣真的科學嗎?華佗若是真的在世,恐怕也只有望法律而興嘆!應該說在中國有很多老中醫人員7、八十歲了,上哪去找文憑、醫療職稱?即便年輕的考證,也要不懂中醫但有證的人去推薦,真的頗有中國特點!img
如今的中國科學界,被一羣崇拜西方科學的人控制着,有中國特點的中醫在他們眼裏就是僞科學,禁止這樣的「僞科學」成了他們的志向。他們哪裏知道?中醫是一門獨特的科學,西方科學根本沒法解釋。好比,西醫解釋不了一味草藥就能治好一種病的道理,解釋不了按一個穴位就能治好病的道理,更解釋不了腳上的病在手上治。co
做爲中國人,必須堅持打擊那些西方科學解釋不了就不科學的論調,實事求是纔是硬道理。特別是如今人民窮得看不起病,沒錢治病的狀況下,更應該容許能治者就應容許治。以法律、法規禁止有效的治療技術不只是不合法的,並且是反人類的。
中醫振興如今成了熱門話題,不過法律怎麼制定,都應該是優勝劣汰,而不是劣勝優劣。若是華佗回來也當不了中醫,那這個法律不要也罷!(責編:張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