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蒙格斯報告(ID:MongooseReport)算法
做者簡介:侯太領 金融法律行爲研究會常務理事,著有《銀行監管規避剖析》、《債權危機:法律漏洞的補救與債權保護案例評析》、《討債控制與案例分析》等。數據庫
最近,區塊鏈很火,剛剛在人大會上又火了一把。之因此如此,是由於區塊鏈既是全新的技術方案、交易模式和商業邏輯,同時也是一種全新的制度機制。區塊鏈的「網紅效應」纔剛剛開始。小程序
1 去中心化服務器
當今時代,社會制度的核心機制是「中心化」,國家、政府、各種首腦機關、銀行、交易所、公司等都是中心。這些中心根據各自承擔的職能,對權力、軍事、交通、信息、貨幣、商業交易等幾乎社會運行所涉及的一切資源進行集中或分散,社會成員經過與各種中心的互動而獲取財富、履行職責,而且與其餘成員之間創建聯絡。固然,並非說全部的人類行爲都須要藉助中心來完成,但「中心化」無疑是社會運行最主要的模式。微信
「中心化」做爲一種機制的優點有不少,能夠提升效率、集合資源、迅速創建起秩序等,但中心化的缺陷也是顯而易見的,由於中心化意味着對個體權利和選擇機會進行了限制,而且必然會對資源財富、社會成員的活動等造成控制,形成不平等、不公平、不透明。因此,去除「中心」的存在,實現社會成員與成員之間的直接互聯,由成員共同並且自發地對公共事務實施管理,這一直是人類的理想之一。網絡
區塊鏈最初只是「比特幣」的基礎技術,在創立之初未必會有太過複雜的意旨,但隨着比特幣風靡於世,其所暗含的內在機理也正在不斷地釋放出光芒。分佈式
區塊鏈的第一機理正是「去中心化」。性能
主流的互聯網原理一樣是「中心化」的,手機或電腦終端經過與運營商中心服務器的聯結而獲取信息並收發各類指令,與其餘人的互聯互動也要經過中心來轉遞。在這個過程當中,你是被動和受控制的,如你不受權軟件開發者讀取你的我的信息,它就不讓你用APP就是一例,更別提信息泄露、侵犯隱私之類的問題了。但在區塊鏈中,沒有中心,沒有集中的數據庫,而只有「點」與「點」之間平等而一致的互聯,這些「點」之間的互動是直接的,不須要也不可能經過某個中心來轉遞。或者你也能夠把每一個「點」理解成都是中心,由於每一個點都要對每一次交易和信息變更進行「分佈式記帳」,都同時記錄了交易和互動所須要的所有信息,於是,「點」與「點」之間的直聯互動是可以實現的,而且是平等和對等的。區塊鏈
「點」與「點」的直聯,也即人與人的直聯,沒有中心,也不須要中心,按照區塊鏈的這種邏輯,基於商業交易的直聯能夠消滅企業,基於貨幣的直聯能夠消滅銀行,基於管理公共事務的直聯,那是無政府主義。spa
2 共識機制
主流社會制度的「痛點」顯然不止「中心化」這麼一項,「信任」就是另一個「痛點」,尤爲是陌生人之間的信任。「信任」是個大問題,司法、貨幣、銀行、公證、徵信,甚至政府的存在等,幾乎都是爲了實現社會成員的守信和相互信任,「中心化」某種程度上也是由於「中心」更可信。可是,現行機制的效果並不使人滿意,且成本巨大。
區塊鏈解決了信任問題!
區塊鏈要求每一個聯結點在共同的帳本上對每一筆交易進行分佈式記帳,每當交易發生以後,信息會通知到全部的「點」,各個「點」(即人)按照預設的規則獨立地對交易進行確認,整個過程當中,信息透明統一,參與者資格權限徹底對等。多數「點」確認的結果就是最終的結論,系統會自動將你的數據修正爲你們承認的結果。你想做弊或者堅持不一樣的觀點,除非你能讓超過51%的「點」都同時承認你的結論,當參與的「點」多到必定程度時,這事實上是不可能的。一次交易獲得確認以後,交易的記錄和各類數據打包成塊,加上時間戳,編入鏈中,而後啓動下一輪交易(塊),新舊區塊先後爲繼造成「鏈」。各個區塊所存儲的交易記錄能夠無限追溯,隨時備查且沒法更改,想要做假、撒謊、隱瞞真相,根本無機可乘,人與人之間的信任由此得以確立!
這種信任不依賴於某個權威,而是創建在「共識」之上,一種由全部參與者在徹底平等和信息充分透明的基礎之上達成的「共識」,而且由全部人共同維護和傳承已經造成的「共識」,是真正「多數人對少數人的暴政」。
第二代區塊鏈還引入了「智能合約」機制,在程序中加入了可以自動履行的合約,一旦約定的條件獲得知足,系統將自動實施強制交付,全部的聯結點也都會見證和確認這一過程,容不得背信棄義行爲的發生。
3 區塊鏈興起解讀
照理說,像區塊鏈這樣富於情懷和開創意義的技術方案,早就應該誕生了,但直到2008年才由中本聰提出。
晚是晚了點,但自有晚的道理。
首先是技術可行性問題。技術可行性主要是指網絡的聯通能力,包括信息交互、計算和數據儲存能力等,只有在網絡技術和硬件設備發展到必定程度以後,像區塊鏈這樣對軟硬件要求較高的技術方案纔可能出現。
其次是功能定位問題。互聯網技術在誕生之初,流於數理取向,而較少考慮人文邏輯,雖然實現了信息的互聯互通,超越了國界,跨過了物理和地理阻隔,但仍然是機器與機器之間的聯結,是終端和服務器的聯結,是信息的傳遞和結論的展現,而不是人與人的互動,甚至還致使虛假信息空前氾濫,不但沒有解決,反而惡化了信息不對稱問題。正因如此,纔有了Facebook、微信等社交軟件的勃興,這些社交軟件之因此取得成功,不是由於方便了信息傳遞,而是由於知足了人的社交需求,至於其餘功能如手機支付、小程序等則更是衍生之物。
區塊鏈順應了這個邏輯,區塊鏈的聯結點是人,去中心化、分佈式記帳、達成共識等機制,着眼點都是人,支持或約束人的選擇,體現和執行人的意志。也就是說,區塊鏈雖然依託於互聯網算法,但卻兼具傳統互聯網功能和人文關懷,重構了生產生活中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關於生產關係的技術方案。
最後,區塊鏈的出現可能與金融危機以後的反思有關。金融危機是虛擬經濟的危機,是金融衍生品氾濫的結果,金融危機告訴世人:中心化的金融機構不管多麼龐大都是不可靠的,而當其轟然倒塌之時,受損的倒是每個社會個體和整個社會的福利水平。由此引起的對中心化機制的反思,以及對掌控着中心機構的精英羣體的質疑,才催生了區塊鏈這樣的技術方案。
4 激勵機制
任何一種制度機制,首要的功能顯然應當是「激勵」,其次纔是約束,有效的激勵是社會進步真正的動力。現行社會治理體系中的產權制度和分配方式等,宗旨皆在於激勵人們去發展生產力、創造財富;公司薪酬制度、職工持股、職級晉升等一樣是爲了激勵員工努力創造價值。區塊鏈若是應用於商業場景,自身不須要附帶激勵功能,由於參與者的商業訴求天然會激勵他們主動地去管理和維護區塊鏈。但若是應用於公共事務,就必須加入激勵機制,不然鏈條將沒法延續下去。
比特幣、以太幣以及其餘各類虛擬代幣(token),正是區塊鏈具有激勵功能的體現。中本聰所設計的區塊鏈是試驗之做,自己並沒有商業價值,爲了引發關注、發展聯結點,同時激勵參與者不斷經過「挖礦」式計算來建立新的區塊,共同維護鏈條的延展存續,他必需要給予爲此而作出努力的人以「報酬」。因此,在每一次「挖礦」成功並獲得確認以後,新的區塊造成,而公認勝出的「挖礦」者則得到token,並被記入公共帳本。中本聰將這種本質上屬於一段計算機程序的獎勵命名爲「比特幣(Bitcoin)」,這種命名暗合了現實社會中人們關於貨幣的各類意念,從而使區塊鏈被誤認爲是一種造錢的計算機程序,比特幣所以而風靡於世,而且還催生出一波虛擬貨幣熱潮。
不管是從制度設計,仍是實際效果,最先的「比特幣區塊鏈」所蘊含的激勵機制無疑都是十分紅功的。
虛擬貨幣熱潮主要體如今「ICO(初次代幣發行)」這個概念之上,如在2014年經過ICO衆籌得以發展的以太坊(Ethereum)。但實踐中多數ICO公司的目的並不在於開發區塊鏈,或者尚且處在毫無頭緒的狀態,只是以技術創新爲裝幀,以發行「token」之名行募集資金之實,他們此時發行的勿寧說是一種虛擬的證券,與區塊鏈技術無關,徹底是規避資本市場管制的非法行爲,理所固然被禁止。
至於各類以網絡「虛擬貨幣」取代法訂貨幣的討論,顯然是僞命題。基於區塊鏈技術的「虛擬貨幣」只存在於特定的區塊鏈場景之中,而且無中心、無組織;而法訂貨幣是通貨,是一個國家主權的體現,承載着幾乎所有社會財富,於是絕無可能被某種網絡上自行創制的「虛擬貨幣」所取代。但「虛擬貨幣」是數字化的,方便快捷,而且交易徹底透明,能夠無限追溯,基於此類貨幣的洗錢、行賄、受賄等犯罪行爲無所遁形。因此,隨着技術的進步和貨幣數字化交易方式的普及,由政府主導,基於區塊鏈技術發行「法定數字貨幣」做爲通貨使用,減小或取消「紙幣」的發行,將會是必然的趨勢。即使如此,國家主導發行的區塊鏈貨幣也不多是徹底「去中心化」的。
5 前景展望
理論上言,能夠將現實生活中互聯網可及的全部事物都裝在一個巨大的區塊鏈中,從而完全解決平等、公平、失信、犯罪等一切問題,區塊鏈技術彷佛也蘊含了這樣遠大的理想。但這種理想無異於「烏托邦」,不只科技水平不支持,世俗國家林立的世界也不容許存在這樣的「鏈」。
目前,比特幣每秒可以執行的交易只有廖廖幾筆,而中心化機制的支付寶每秒頻次可達幾十萬筆。分佈式記帳,等待全部的「點」造成共識,以及對各個參與者巨大的數據儲存和分析能力的要求等,都決定了區塊鏈的效率極其低下,根本沒法知足現實交易的需求。因此,區塊鏈目前的實用價值尚且不高。但在多方當事人參與,且呈流程化延展的交易場景裏,好比供應鏈交易、票據流通,乃至訴訟程序等場合,區塊鏈無疑具備明顯的應用優點,實踐中成功的案例也在不斷涌現。
技術從不因人而停滯,人卻因技術而解放。將來,隨着互聯技術的不斷進步,信息傳輸速度和軟硬件性能的不斷提升,相信區塊鏈終將克服全部障礙,而成爲最有效、最流行的技術方案,其所蘊含的全新的制度機制也必將綻開出人類文明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