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一「避坑」指南:區塊鏈電子合同爲電商交易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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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往年不同,今年的雙十一來得更早一些!從第一波「搶先購」開始,很多人就淪爲了「尾款人」。滿減領券、養貓分紅、清空購物車等「玩法」,不管是規則還是套路,都始終抵擋不住剁手黨們買買買的心。

如今網絡購物日益風行,買了東西無法按時到貨、團購價格太低商家擅自退款、海淘物品幾個月不見蹤影商家辯稱「海關」積壓、網購商品在運輸過程中被損毀,甚至滅失、網購遇到糾紛,維權困難……這樣的網購難題大家可能或多或少都遇到過,而由此引發的糾紛也越來越多。

對於消費者來說,該如何避免跳進這些「坑」裏呢?對於電商平臺來說,又如何保障交易安全順利進行呢?下面爲大家奉上一份「避坑」指南。

《民法典合同編(草案)》明確電子商務合同履行義務,讓消費者網購更放心!

今年5月,全國人大通過了《民法典(草案)》,其中《民法典合同編(草案)》中首次針對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訂立的電子合同的成立時間、標的物交付時間作出規定,明確了電子商務合同的履行義務,併爲審理網購糾紛提供了依據和保障,相關條款讓消費者網購可以更加安心。

1、下單時電子合同即成立,商家不能擅自反悔

《民法典合同編(草案)》中第四百九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一方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發佈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符合要約條件的,對方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並提交訂單成功時合同成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因此,當提交訂單成功時即合同成立。這就意味着商家不能隨意反悔,商家如果私自取消訂單則屬於違約行爲,消費者可以通過多種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

2、商品在運輸過程中的風險,誰來承擔?

《民法典合同編(草案)》中第五百一十二條規定: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訂立的電子合同的標的爲交付商品並採用快遞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貨人的簽收時間爲交付時間。

所以,在我們簽收快遞之前,快遞過程中商品滅失的風險都由商家承擔。簽收快遞後,就完成了交付,標的損毀、滅失的風險也隨之由賣家轉移到買家身上。

3、網購遇到糾紛,該如何起訴?

《民法典合同編(草案)》中第四百九十二條規定:承諾生效的地點爲合同成立的地點。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爲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住所地爲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因此,消費者在網上購買商品,賣家採用快遞方式送貨的,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消費者收貨地即爲合同履行地。如遇到糾紛,消費者可以向收貨地法院提起買賣合同糾紛之訴。

《民法典合同編(草案)》中對電子合同的明確規定,順應了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彌補了司法實踐中因《合同法》中未對互聯網商品交易規範作出具體規定,而存在的爭議問題,尤其爲當下越來越普遍的「網購」糾紛問題,提供了明確的電子合同法律依據,維護了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君子籤區塊鏈電子合同爲電商交易保駕護航

雙十一購物狂歡的背後,也是各大電商相關交易、簽約、支付及後續物流的大考時刻,如何引入專業的第三方電子簽約平臺,是各大電商順利通過大考的關鍵。

據艾瑞諮詢發佈的《中國第三方電子簽名行業研究報告——電子商務篇》顯示,電子簽名的引入能夠真正實現交易、簽約、支付的全流程線上化,有效解決了電子商務領域合同簽署環節的痛點。

作爲易保全旗下國內專業的區塊鏈電子簽約平臺,君子籤以區塊鏈爲底層技術,創新「區塊鏈+司法+電子簽約」模式,提供實名認證、電子簽名、在線簽署、合同智能管理、區塊鏈存證、證據保全、法律支持等一站式區塊鏈電子簽約服務,能夠廣泛應用於電商入駐、交易、金融、物流運輸等環節,有效解決了在線交易的線下籤約壁壘,實現了從下單、簽約到支付的全流程在線交易閉環,爲電商交易賦能增信的同時,助力行業數字化健康發展。

隨着《民法典》的出臺,電子合同在電子商務領域的應用不僅有法可依,也加速了其普及和應用。

以君子籤區塊鏈電子簽約平臺爲例,目前,已經在電商行業企業入住協議簽署、平臺客戶之間合同簽訂、上下游供應鏈企業發生交易、協調倉儲調度、物流運輸事先簽署委託管理協議、固化業務交易過程、規範雙方業務流程等場景中得到廣泛應用。

典型合作客戶國內領先的縣域產業互聯網運營商——網庫集團,通過引入君子籤區塊鏈電子合同,讓網庫平臺的上萬家中小企業、上千家互聯網採購服務商和供應商均可使用便捷高效、合規安全的電子合同完成在線簽署,極大地提升了平臺運營效率,實現了數字化轉型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