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理解程序邏輯第11章類和對象複習做業

1.對象是用來描述客觀事物的一個實體,由一組屬性和方法構成。 2.類定義了對象將會擁有的特徵(屬性)和行爲(方法)。 3.類和對象的關係是抽象和具體的關係。類是對象的類型,對象是類的實例。 4.對象的屬性和方法被共同封裝在類中,相輔相成,不可分解。 ‘5.類的使用步驟: 定義類:使用關鍵字class。 建立類的對象:使用關鍵字new。 使用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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