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類和對象

1. java是一種面向對象的編程語言(Object Oriented Pragramming Languge,OOP)。java

2. OPP具備的優勢是:編程

     令人們的編程與實際的世界更加接近,全部的對象被賦予屬性和方法,這樣編程就更加人性化;它的宗旨在於模擬現實世界中的概念編程語言

3. OPP主要有抽象、封裝、繼承、多態四大特徵對象

4. 對象:繼承

    1)用來描述客觀事物的一個實體,由一組屬性和方法構成作用域

  2)對象的屬性和方法一般被封裝在一塊兒,共同體現事物的特徵,兩者相輔相成,不可分割面向對象編程

  對象的特徵——類的屬性變量

  對象的操做——類的方法數據類型

5. 封裝的兩層含義:語法

 1)其一是隱藏內部行爲,即隱藏內部方法

 2)其二是隱藏內部信息,即隱藏數據成員

6. 面向對象編程,須要掌握以下幾點:

   1)抽象就是忽略一個主題中與當前目標無關的那些方面,以便更充分的注意與當前目標有關的方面;抽象並不打算了解所有問題,而只是選擇其中的重要的一部分。

   2)封裝就是將屬性和方法一塊兒包裝到一個程序單元中,並隱藏方法的實現過程,這個程序單元能夠以類的形式出現,

   3)只關注類的屬性和方法就稱爲數據抽象

7. 類和對象的區別

 1)類:抽象的概念,是一個膜子,肯定了對象的屬性和方法

 2)對象:可以看得見摸得着的實事我,具備靜態和動態特性

8. 定義一個類的步驟:

 1)定義類名

 2)定義類的屬性。  訪問修飾符 屬性類型 屬性名稱=默認值;

   3)定義類的方法

   訪問修飾符    返回值類型    方法名稱(){

     方法體

   }

9. 類名命名的規則

  1)不能使用java關鍵字

  2)首字母能夠爲字母,也能夠是「_」、「$」(建議不要這樣);

    3)不能包含空格和「,」號。

10. 使用new關鍵字建立類的一個對象,格式爲:

  類名 對象名=new 類名();

  例:Yun beijing=new  Yun();

11. 使用方法

  對象名.屬性=值;   例:beijing.schoolName="雲圖智聯";

    對象名.方法;        例:beijing.showInfo();

12. 屬性

    1)屬性有常量屬性和成員屬性之分

  2)常量屬性就是用final修飾的屬性,它的值只能賦值一次,之後就不能在更改了。

13. 變量

  變量根據它定義的位置,分爲成員變量和局部變量,直接定義在類的主體中的變量叫成員變量,定義在方法的主體中的變量就是局部變量。

     成員變量:上級是類,做用域是整個類中

   局部變量:上級是方法,做用域是當前方法

    定義局部變量的語法格式爲:數據類型 變量名=值;

14. java的小細節

  java變量在使用前必須先聲明和初始化(賦初始值),特別是局部變量,若是沒有處始化並賦值,那麼就可能出現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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