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設計模式縱橫談(2)

      首先更正昨天文章《App設計模式縱橫談(1)》的一個錯誤,               這裏單一職責原則和「我們應該多用類的引用,而不是類的繼承」,並沒有因果關係       感謝網友指出。這句話我昨晚想了一下,應該放在「開閉」原則下面,是非常合適的。我不該放在這個位置。已經在文章中更正。          其次,寫了RN和設計模式2篇文章了,都是概論或序言,有人會不喜歡。其實呢,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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