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境外設立子公司將迎新規 監管給出24個月過渡期

基金境外設立子公司將迎新規 監管給出24個月過渡期web 2018-05-08 10:03:36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瀏覽:863 架構 5月4日,證監會就《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設立、收購、參股經營機構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從業務門檻、業務範圍等多個方面對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在境外設立、收購或者參股經營機構給出具體標準。 svg   原標題:基金公司「走出去」迎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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