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量的作用域

全局變量:全局變量可以被程序中的任何窗體或模塊使用,全局變量不能在窗體中定義,它需要在模塊文件(標準模塊或類模塊)的聲明部分用public或global語句定義,聲明全局變量的語法格式如下: public或global 變量名 [as 數據類型] 窗體或模塊級變量:如果一個窗體的不同過程要使用同一個變量,則需要在窗體或模塊的聲明部分定義窗體或模塊級變量。窗體或模塊級變量只對本窗體或本模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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