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經理應該把 30% 的時間用在編程上

本文的作者Eliot Horowitz是MongoDB的創始人和技術總監。 在一個科技公司裏,軟件技術經理用在編程上的時間應該不低於總工作時間的30%。無論是管理一個團隊,還是一個分部,還是整個公司,當技術經理用在編程上的時間低於30%時,他執行職責的能力就會發生嚴重退化。 我的這個斷言可能跟那些我看到的想成爲團隊首領的軟件程序員們期望的情況完全相反。每次晉升,程序員們都期待花在編碼上的時間會大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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