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會計準則第19號【摘自百度百科】oracle
爲了規範外幣交易的會計處理、外幣財務報表的折算和相關信息的披露,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制定本準則。
中文名
企業會計準則第19號——外幣折算
依 據
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
章 數
5
條 數
16
第一章 總則
第二條 外幣交易,是指之外幣計價或者結算的交易。外幣是企業記帳本位幣之外的貨幣。外幣交易包括:
(一)買入或者賣出之外幣計價的商品或者勞務;
(二)借入或者借出外幣資金;
(三)其餘之外幣計價或者結算的交易。
第三條 下列各項適用其餘相關會計準則:
(一)與購建或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相關的外幣借款產生的匯兌差額,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
(二)外幣項目的套期,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保值》。
(三)現金流量表中的外幣折算,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31號——現金流量表》。
第二章 記帳本位幣的肯定
第四條 記帳本位幣,是指企業經營所處的主要經濟環境中的貨幣。
企業一般應選擇人民幣做爲記帳本位幣。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之外的貨幣爲主的企業,能夠按照本準則第五條規定選定其中一種貨幣做爲記帳本位幣。可是,編報的財務報表應當折算爲人民幣。
第五條 企業選定記帳本位幣,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該貨幣主要影響商品和勞務的銷售價格,一般以該貨幣進行商品和勞務的計價和結算;
(二)該貨幣主要影響商品和勞務所需人工、材料和其餘費用,一般以該貨幣進行上述費用的計價和結算;
(三)融資活動得到的貨幣以及保存從經營活動中收取款項所使用的貨幣。
第六條 企業選定境外經營的記帳本位幣,還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境外經營對其所從事的活動是否擁有很強的自主性;
(二)境外經營活動中與企業的交易是否在境外經營活動中佔有較大比重;
(三)境外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是否直接影響企業的現金流量、是否能夠隨時匯回;
(四)境外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是否足以償還其現有債務和可預期的債務。
第七條 境外經營,是指企業在境外的子公司、合營企業、聯營企業、分支機構。在境內的子公司、合營企業、聯營企業、分支機構,採用不一樣於企業記帳本位幣的,也視同境外經營。
第八條 企業記帳本位幣一經肯定,不得隨意變動,除非企業經營所處的主要經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
企業因經營所處的主要經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確需變動記帳本位幣的,應當採用變動當日的即期匯率將全部項目折算爲變動後的記帳本位幣。
第三章 外幣交易的會計處理
第九條 企業對於發生的外幣交易,應當將外幣金額折算爲記帳本位幣金額。
第十條 外幣交易應當在初始確認時,採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將外幣金額折算爲記帳本位幣金額;也能夠採用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肯定的、與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折算。
第十一條 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對外幣貨幣性項目和外幣非貨幣性項目進行處理:
(一)外幣貨幣性項目,採用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折算。因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與初始確認時或者前一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不一樣而產生的匯兌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二)以歷史成本計量的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仍採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不改變其記帳本位幣金額。
貨幣性項目,是指企業持有的貨幣資金和將以固定或可肯定的金額收取的資產或者償付的負債。
非貨幣性項目,是指貨幣性項目之外的項目。
第四章 外幣財務報表的折算
第十二條 企業對境外經營的財務報表進行折算時,應當遵循下列規定:
(一)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和負債項目,採用資產負債表日的即期匯率折算,全部者權益項目除「未分配利潤」項目外,其餘項目採用發生時的即期匯率折算。
(二)利潤表中的收入和費用項目,採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也能夠採用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肯定的、與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折算。
按照上述(一)、(二)折算產生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在資產負債表中全部者權益項目下單獨列示。 比較財務報表的折算比照上述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企業對處於惡性通貨膨脹經濟中的境外經營的財務報表,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折算:
對資產負債表項目運用通常物價指數予以重述,對利潤表項目運用通常物價指數變更予以重述,再按照最近資產負債表日的即期匯率進行折算。
在境外經營再也不處於惡性通貨膨脹經濟中時,應當中止重述,按照中止之日的價格水平重述的財務報表進行折算。
第十四條 企業在處置境外經營時,應當將資產負債表中全部者 權益項目下列示的、與該境外經營相關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自全部者權益項目轉入處置當期損益;部分處置境外經營的,應當按處置的比例計算處置部分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轉入處置當期損益。
第十五條 企業選定的記帳本位幣不是人民幣的,應當按照本準則第十二條規定將其財務報表折算爲人民幣財務報表。
第五章 披露
第十六條 企業應當在附註中披露與外幣折算有關的下列信息:
(一)企業及其境外經營選定的記帳本位幣及選定的緣由,記帳本位幣發生變動的,說明變動理由。
(二)採用近似匯率的,近似匯率的肯定方法。
(三)計入當期損益的匯兌差額。spa
(四)處置境外經營對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的影響。ci
2、關於外幣處理的原則和基礎:
1. 匯兌損益的定義匯兌損益是指企業各外幣帳戶、外幣報表的各項目因爲記帳時間和匯率不一樣而產生的摺合爲記帳本位幣的差額。匯兌損益按其產生的緣由分爲外幣交易匯兌損益和外幣報表折算匯兌損益兩種。外幣交易損益按其是否在本期實現,可分爲已實現外幣交易匯兌損益和未實現外幣交易匯兌損益。
匯兌損益產生的兩種狀況:
(1)外幣兌換中因爲所採用的外匯買入價和賣出價與入帳價值不一樣而產生的匯兌損益。
(2)持有的外幣貨幣性資產和負債期間,因爲匯率變更而引發的外幣貨幣性資產或負債價值變更而產生的匯兌損益。
2.匯兌損益的計算方法匯兌損益的計算有逐筆結轉法和集中結轉法兩種。
逐筆結轉法是指企業對每一筆外幣業務,均應按業務發生日市場匯率或期初匯率入帳,每結算一次或收付一次,依據帳面匯率計算一次匯兌損益,期末(月末、季末、年底)再按市場匯率進行調整,調整後的期末人民幣餘額與原帳面人民幣餘額的差額做爲當期匯兌損益。在這種方法下,外幣資產和負債的增長採用企業選用的市場匯率摺合,外幣資產和負債的減小選用帳面匯率進行摺合,其帳面匯率的計算能夠採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等方法肯定。
集中結轉法指企業對外幣帳戶平時一概按選用的市場匯率(業務發生日匯率或期初匯率)記帳,平時不確認匯兌損益,期末(月末、季末、年底)將外幣帳戶的餘額定期末匯率進行調整,將調整後的期末人民幣餘額與原帳面餘額的差額集中計算一筆匯兌損益。
逐筆結轉法和集中結轉法計算的結果是一致的
逐筆結轉法 :隨時查找或計算帳面匯率,較爲複雜。集中結轉法:平時不需計算匯兌損益,而是將匯兌損益的計算工做集中在期末。產品
3、重估原理table
因爲匯率的變更,因此在進行財務分析時須要進行重估,重估後的數據才能真實的顯示公司財務情況。因此說重估的緣由是期末匯率與已記帳匯率不一致。重估的目的是使期末未結外幣債權債務定期末匯率轉換爲本位幣,以報告公司財務情況。但重估是在總帳進行,在重估完畢後只是總帳賬戶餘額進行了調整。但實際明細帳的帳面匯率(原業務錄入時所使用的匯率是不會變的),只有你在子模塊結算該具體業務時系統才自動進行匯兌損益的的調整。若是總帳的重估不沖掉,那麼在你在之後子模塊結算具體外幣業務時還會產生匯兌損益,這樣就重複了。因此必須沖掉。於是每次重估生成日記帳後在下一期初必須衝回。
1. 關於重估是否衝回網上有爭議,網上有提出一個觀點
匯兌損益按照外幣業務的發生和結算是否在同一會計期間,可分爲已實現的匯兌損益和未實現的匯兌損益。重估其實是計算未實現的匯兌損益。對於未實現的匯競損益有兩種處理方法,一是在資產負債表日直接確認匯兌損益,二是將資產負債表日的匯兌損益遞延至交易結算日確認。
若是每期沖銷暫估的話,實際至關於採用的是第二種方法;若是每期不沖銷的話,採用的就是直接確認匯兌損益。
理解:對於基本ORACLE設置仍是須要衝回的,由於Oracle重估時並無改帳,因此若是不衝回,根據原來日記賬的匯率和如今公司匯率進行重估也就會重複估計。
2. 衝回的不良影響
衝回的話,也就是每一個期末都進行重估,這樣若是匯率變更過大,會致使後面重估時損益特別大(積壓了前面的數個期間)。尤爲是那些長期性的外幣債權債務帳戶,會使匯兌損益出現大額的收益或損失,從而形成帳面利潤虛增或虛減,直接影響企業的利潤分配,虛增時會超額分配利潤;虛減時會影響企業的盈利能力、企業的信用度,對那些想操縱利潤的企業來講,可能會隨意調整匯兌損益,從而達到操縱利潤的目的。
3. 不衝回的同時實現改原始帳匯率或是重估時記錄下次重估的原始帳匯率的功能頗有市場需求
網上反映不少公司須要這方面的功能。但網上查不到這方面EBS提供的內置設置。你們查到能夠交流。基礎
4、Oracle 產品中關於外幣業務處理的方法原理
1.按照 oracle 的目前的作賬方法,屬於集中結轉法進行匯兌損益的的計算方法,若是隻啓用 Oracle 總賬模塊,對應的系統的處理步驟和邏輯以下:百度
1)根據外幣賬戶期末的原幣餘額定期末市場匯價(即重估匯率)計算出摺合的人民幣餘額。請求
2)將摺合的人民幣餘額與調整前的原賬面人民幣餘額相比較,計算應調整的人民幣餘額的差額。方法
3)根據應調整的人民幣差額,肯定發生的匯兌損益數額。
4)系統自動產生來源爲「重估」,類別爲「重估」的一張會計憑證
舉例以下:
7月1日, 發生一筆美金的應收帳款 100,公司匯率爲 8.1,系統中輸入的會計憑證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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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幣借(USD) |
原幣貸(USD) |
折算借(CNY) |
折算貸(CNY) |
應收 |
100 |
|
810 |
|
收入 |
|
100 |
|
810 |
7月 31日,進行外幣重估,重估匯率爲 8.2,系統中根據重估動做,自動產生以下憑證 :
原幣借(USD) 原幣貸(USD) 折算借(CNY)折算貸(CNY)
應收 0 (100*8.2-810)=10
【原幣餘額 * 資產負債表日匯率 - 本幣餘額】
未實現匯兌損益 0 10
截至 7 月底重估後,應收餘額爲:USD:100,CNY:810+10=820
7 月份產生的匯兌損益爲:10
8 月 10 日,發生一筆美金收款 50,根據上月期末匯率(當期公司匯率)8.2,系統中輸入的會計憑證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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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幣借(USD) |
原幣貸(USD) |
折算借(CNY) |
折算貸(CNY) |
銀行存款 |
50 |
|
410 |
|
應收 |
|
50 |
|
410 |
截至 8 月底,銀行的餘額爲:USD:50,CNY:410
應收餘額爲:USD:100-50=50,CNY:820-410=410
8.31,對應收和銀行存款進行外幣重估,重估匯率爲 8.3,系統中根據重估動做,自動產生以下憑證:
|
原幣借(USD) |
原幣貸(USD) |
折算借(CNY) |
折算貸(CNY) |
應收 |
0 |
|
50*8.3-410=5 |
|
銀行存款 |
|
0 |
50*8.3-410=5 |
|
匯兌損益 |
|
|
|
10 |
所以:8 月份產生的匯兌損益爲:10
2.在 Oracle 產品中,若是啓用了各子模塊,子模塊對外幣業務的處理採用的方法爲「逐筆結轉法」,即根據每筆交易的交易日和結算日的匯率差別記錄已實現的匯兌損益。咱們還之前面的例子說明 AR 和 GL 模塊配合起來的作法和邏輯:
7月 1日,發生一筆美金的應收帳款 100,公司匯率爲 8.1,在應收模塊中錄入這筆交易 , 總賬中會自動產生以下憑證:
|
原幣借(USD) |
原幣貸(USD) |
折算借(CNY) |
折算貸(CNY) |
應收 |
100 |
|
810 |
|
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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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
810 |
7月 31日,在總賬模塊中進行外幣重估,重估匯率爲 8.2,系統中根據重估動做,自動產生以下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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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幣借(USD) |
原幣貸(USD) |
折算借(CNY) |
折算貸(CNY) |
應收 |
0 |
|
(100*8.2-8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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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實現匯兌損益 |
|
0 |
|
10 |
截至 7 月底重估後,應收餘額爲: USD:100,CNY:810+10=820
7 月份產生的未實現匯兌損益爲:10
8 月 10 日,發生一筆美金收款 50,並覈銷前面的發票,根據上月期末匯率(當期公司匯率)8.2,在應收模塊中輸入收款,系統會根據「逐筆結轉法」確認此交易的已實現匯兌損益,傳送至總賬後,會造成下述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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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幣借(USD) |
原幣貸(USD) |
折算借(CNY) |
折算貸(CNY) |
銀行存款 |
50 |
|
410 |
|
應收 |
|
50 |
|
50*8.1=405 |
已實現匯兌損益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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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2-50*8.1=5 |
截至 8 月底,銀行的餘額爲:USD:50,CNY:410
應收餘額爲: USD:100-50=50,CNY:820-405=415
已實現匯兌損益爲:USD:0,CNY:5
8 月 31 日,對應收和銀行存款進行外幣重估,重估匯率爲 8.3,系統中根據重估動做,自動產生以下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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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幣借(USD) |
原幣貸(USD) |
折算借(CNY) |
折算貸(CNY) |
應收 |
0 |
|
50*8.3-4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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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存款 |
0 |
|
50*8.3-4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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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實現匯兌損益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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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所以:在 8 月份會計期間:系統產生的已實現匯兌損益+未實現匯兌損益=10 等同於只用只啓用總賬模塊的外幣處理結果。
結論
根據上述實例,啓用 Oracle 總賬和子模塊後,從外幣處理的結果上,和 XXXX 原先的處理方法的結果是一致的,並且,Oracle子模塊處理的邏輯和方法也不違背外幣覈算的原則。
在每個月末,總賬模塊進行外幣重估後,爲了進行總賬外幣科目和子模塊的對賬,能夠在各子模塊中提交請求:「未結項目重估報表」進行覈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