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接到offer,候選人已離職,空檔期的損失到底該不應獵頭來賠償

昨天看到一位獵頭朋友遇到了這樣的案例:面試 某候選人原定下週一入職,因客戶緣由致使本週內offer流程沒走完,但候選人已經辦好離職。這樣話,候選人在下週將會有幾天無法入職工做的空檔期,而候選人強勢要求在空檔期內形成的損失由獵頭來承擔賠償,問題是:安全 一、獵頭到底該不應來承擔候選人空檔期的賠償?架構 二、獵頭到底該怎麼協商解決此事?對象 看到這個案例時,老王很詫異。詫異的是:blog 一、企業沒有
相關文章
相關標籤/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