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的籍貫竟與我不一樣

按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號文件規定,公民的籍貫應爲本人出生時祖父的居住地(戶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寫祖父去世時的戶口所在地;祖父未落 常住戶口的,填寫祖父應落常住戶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記籍貫後,祖父又遷移戶口的,該公民的籍貫再也不隨之更改。文件 這樣說來,個人籍貫是河南,由於我在老家出生時祖父的戶籍已經遷回河南了。後來,我到西安工做,在這裏有了兒子。兒子出生時,我父親的戶籍在湖北,那們按
相關文章
相關標籤/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