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QL三大範式

第一範式:確保每列的原子性.  如果每列(或者每個屬性)都是不可再分的最小數據單元(也稱爲最小的原子單元),則滿足第一範式.  例如:顧客表(姓名、編號、地址、……)其中"地址"列還可以細分爲國家、省、市、區等。  第二範式:在第一範式的基礎上更進一層,目標是確保表中的每列都和主鍵相關.  如果一個關係滿足第一範式,並且除了主鍵以外的其它列,都依賴於該主鍵,則滿足第二範式.  例如:訂單表(訂單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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