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字面上來講,文件夾就是用於「存放」各類文件的,而文件夾自身並不佔用磁盤空間;而文件則是某些信息的載體,因此文件會佔用磁盤空間。至於一個文件夾能夠存放多少個文件,讓咱們一塊兒經過一個實驗來進行驗證。打開「記事本」,輸入引號內的代碼:「for /l %%a in (1,1,10000000000000000) do echo text> %%a.txt」,而後將這段代碼另存爲一個bat格式的批處理文件。ide
這段批處理文件的意思是,在文本文件中寫入「text」,而後保存爲名爲「1.txt」,而後經過不斷循環的方式,依次累加並建立「2.txt」、「3.txt」、「4.txt」等文件。在FAT32格式的磁盤中,運行該處理文件,當建立到第65535個文件的時候,就會提示用戶「沒法建立目錄或文件」。說明在FAT32格式的磁盤環境中,一個文件夾只能夠包括最多65534個文件和文件夾(如圖1)。
圖1
而NTFS格式的磁盤環境中沒法進行該進行測試,在NTFS格式的磁盤中,一個文件夾最多能夠存放4294967295個文件。這是由於在剛纔的測試中,咱們能夠看到65534個文件就佔用了255MB的空間(如圖2),而4294967295約爲65534的65538倍,則須要16712190MB的磁盤空間(255*65538=16712190),約爲16.7TB,因此沒法完成該測試。
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