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第五天/10.3

一. 關於變量的作用域: (1)、成員變量: 類的屬性 (2)、局部變量: 方法中定義的變量或者是方法的形式參數。 對於java語言來說,作用域控制是通過塊來控制的. 塊的概念: 一對{} 包裹,該代碼片段就稱爲 一塊. 對於某個塊內定義的變量: a.對於當前的塊,不能再定義同名的變量,即使類型不同也不行。 b.對於當前的塊,定義了某個變量,在塊外不能夠訪問到塊中定義的變量 如果存在塊的嵌套: 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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