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大數據挖掘創新市場監管新方式

        增強和完善市場監管,既是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方向,也是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充分激發市場活力和創造力的重要保障,更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任務。「十三五」時期,我國市場監管面臨新形勢新任務新挑戰,如何加強創新精神,用現代理念引領市場監管、用現代科技武裝市場監管、用現代監管方式推動市場監管?其中一個重要着力點就是,充分利用大數據技術創新監管方式。這不只有利於提升監管的針對性、有效性,也有利於實現「放管結合」和發揮社會公衆對市場主體的監督做用。安全

創建統一的監管信息平臺ide

《「十三五」市場監管規劃》強調,創建完善企業信用信息聚集、共享和利用的國家級一體化信息平臺。建設市場監管大數據實驗室,推動統一的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平臺建設。這爲創建統一的市場監管信息平臺指明瞭方向。大數據

一要打破「信息孤島」,實現部門間信息共建共享。可依託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法人單位信息資源庫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資源,儘快創建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系統;打破信息的地區封鎖和部門分割,整合相關部門的信用信息,實現各地區、各部門信用信息共享,消除部門間信息壁壘。雲計算

二要推進監管事項全覆蓋,創建實時監管機制。利用互聯網快速發展的條件,創建「互聯網+監管」模式,推動「智能」監管,實現監管事項全方位、實時化監管;充分運用互聯網技術實如今線即時監管,增強非現場監管執法,經過大數據將企業市場準入、質量監管、市場交易監管、消費維權、食品安全等信息歸入監管系統,完整記錄市場監管的全過程,實現監管信息可查詢、可追溯、可運用的目標,提高市場監管效能。代理

三要實現企業信用信息公開。加快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提升市場透明度;加快實施經營異常名錄制度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制度,鼓勵和引導企業更多地自願公示有關信息;支持開展社會化的信用信息公示服務,爲社會公衆瞭解市場主體信用情況提供便利。對象

推進市場監管標準化專業化資源

推進市場監管標準化專業化,要充分運用新技術增強市場監管,好比,在研究制定市場監管制度和政策過程當中,充分運用大數據、物聯網、雲計算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對監管對象進行監測,及時提出處置預案,提升市場監管能力;及時向社會公開有關市場監管數據、法定檢驗監測數據、違法失信數據、投訴舉報數據和企業依法依規應公開的數據,增強對企業的事中過後監管;創建監管部門與公安、司法、金融等部門信息共享平臺,加強聯合執法能力,等等。數據分析

增強專業化監管人才的培養亦是題中應有之義。大數據監管涉及計算機科學、統計學、數學、會計、法律等領域的專業知識,須要專業化的監管隊伍。爲此,「十三五」時期,須要着力打造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的複合型專業監管隊伍。可鼓勵高校和企業聯合培養跨界複合型、應用創新型大數據專業人才,同時增強對政府監管人員的培訓,加強運用大數據的能力。數學

創建信用失範的聯合懲戒機制it

當前和從此一個時期,運用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實現「互聯網+」背景下的監管創新,一個重要抓手就是創建信用失範的聯合懲戒機制。

第一,利用大數據對信用失範行爲聯合懲戒。要完善誠信信息共享機制和失信行爲聯合懲戒機制,充分運用大數據收集、分析企業信用數據,創建企業失信行爲的預警機制,充分發揮工商行政、司法、金融等領域的綜合監管效能,在市場準入、行政審批、政府採購、銀行信貸等方面,創建跨部門聯動響應和失信約束機制,對違法失信主體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讓失信者付出巨大的成本和代價。

第二,逐步創建全國統一的信用標準規範體系。目前,全國各地區、各行業都在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問題在於各地信用標準不統一,地區之間、行業之間的信用信息沒有實現互聯互通,從而致使各地區出現低水平的重複性建設。爲此,「十三五」時期,要按照×××等部委聯合制定出臺的《法人和其餘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整體方案》,創建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制度,以組織機構代碼爲基礎對法人和其餘組織進行身份標識,實現機構信用體系全覆蓋。

造成精準的信息化監管模式

近年來,隨着商事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刻,市場主體數量出現井噴式增加,全社會信息量爆炸式激增,數量巨大的數據對監管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戰。面對新形勢新挑戰,須要咱們在全面推廣大數據監管的基礎上,既作好企業信息監測,又作好監管部門之間的合做,從而造成精準的信息化監管模式。

一方面,要增強企業信用信息監測,強化數據運用。要創新統計調查信息採集和挖掘分析技術,增強跨部門數據信息關聯比對、分析等加工服務,充分挖掘數據價值;強化數據採集、數據分析、數據運用,增強信用數據的綜合分析與實際運用;根據市場主體、商品質量、消費投訴、商品價格等企業信息數據,創建科學的數據分析模型,經過數據比對、分析和篩查,及時發現涉嫌違法的市場主體,並向社會發布相關信息,合理引導市場預期。


另外一方面,要實施精細化監管,增強監管部門間的合做。一是實施數字化監管,監管執法人員充分運用信息化、大數據技術,全面實施數字化監管,實現向數據統計、定量分析管理的轉變。二是增強監管部門間的合做。在監管部門數據信息共享的基礎上,創建監管部門聯合打擊失信企業行爲的機制,鼓勵工商、質監、食藥監等部門合做聯合打擊企業失信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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