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基本語法總結

1、標識符和關鍵字 標識符 在java語言中,用來標誌類名、對象名、變量名、方法名、類型名、數組名、包名的有效字符序列,稱爲「標識符」; 標識符由字母、數字、下劃線、美圓符號組成,且第一個字符不能是數字; java語言區分大小寫; 標誌符命名規則:類名首字母大寫,變量名和方法名採用駝峯標誌法,常量全大寫,多個單詞之間用「_」隔開,包名全小寫; 關鍵字 在java語言中,有一些專門的詞彙已經被賦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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