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目錄權限以及進行增刪查改等文件操作時需要的權限

1.目錄的權限: (1)文件或目錄的訪問權限分爲只讀「r」、只寫「w」、可執行「x」三種; (2)以文件爲例,只讀權限表示只允許讀其內容,而禁止對其做任何更改操作。可執行權限表示允許將文件作爲一個程序執行。文件被創建時,文件所有者自動擁有對文件的讀、寫和可執行權限,以便於對文件的閱讀和修改。 2.進入目錄需要的權限: (1)首先創建一個目錄temp; (2)將目錄temp的權限值設爲000,可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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