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模式學習筆記(十二:生成器模式)

1.1概述     將一個複雜對象的構建與它的表示分離,使同樣的構建過程可以創建不同的表示。這就是生產器模式的定義。   如果一個類中有若干個成員變量是其他類聲明的對象,那麼該類創建的對象就可以包含若干個其他對象作爲其成員。習慣上把一個對象中的成員對象稱作它的組件,例如,幾何(Geometry)類含有三角形(Triangle)類、矩形(Rectangle)類和圓(Circle)類聲明的對象,那麼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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