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務知識

壽保險是什麼?ide

保險,能夠說是人類發明最偉大的一種制度,它充分發揮了人類互助合做的精神。正如胡適博士所說,保險是生時爲死時作的準備;也是一種愛心與責任感的表現。  一家之主買了保險,能夠在家庭遭受變故的時候,免於顛沛流離之苦,並維持人性基本的自尊;母親買了保險,能夠在沒有後顧之憂的狀況下,放心的照顧家人。  對於社會,國家,保險更具備安定經濟的功能;經濟發達的國家,廣泛而言,均有良好的保險制度。 其實,說穿了,保險是"愛"的具體表現,是"責任"的化身。  url

終身保障保險的用途是什麼?

終身保障險爲客戶提供終身生命保障,同時兼有必定的儲蓄功能.它較適用於如下幾種狀況:spa

  1) 家庭生活壓力較重的客戶:如剛成家立業的客戶,須要養育子女和教育子女的客戶;設計

  2) 計劃將保險金作過世後家庭基本生活保障的客戶;xml

  3) 計劃以保險金來交納遺產稅的客戶:遺產稅在國外已實行好久,中國大陸也將於不久開徵遺產稅,同時保險金是不列入遺產的,所以保險金可用於交納遺產稅;對象

4) 以保險金作退休生活費:終身保險兼有儲蓄功能,客戶可在本身認爲恰當的時期將終身保險解約,領回保單所積累的儲蓄金額,做爲退休生活費或其餘用途。 繼承

附加險有什麼做用?

與主險相比,附加險不能單獨投保,只能依附一個主險,但它有着主險沒法比擬的優點:       一、附加險預約營業費分攤較少,使得保費低廉。       二、擁有更細緻更獨特更普遍的保障須要,使附加險保障內容豐富。        三、附加險是各大保險公司展示專業、創意、服務的根本出發點。       若是您正打算買保險,千萬別忘了在購買主險的同時,附加幾款實用的附加險。 若是您之前購買的保險沒有附加,您也有權利如今新增長,使您的保障更加全面。事件

保費與保額有什麼區別?

保費是指投保人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爲得到保險保障而繳付給保險公司的費用,是各條款費率表上的金額。保額是指保險公司爲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一般是保險單上載明的保險金額。保戶繳納必定的保費而得到必定的保額。ip

什麼是分成保險?

所謂分成保險,就是指保險公司在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後,將上一會計年度該類分成保險的可分配盈餘,按必定的比例、以現金紅利或增值紅利的方式,分配給客戶的一種人壽保險。ci

紅利從何而來?

紅利來源於死差益、利差益所產生的可分配盈餘。     

死差益,是指保險公司實際的風險發生率低於預計的風險發生率,即實際死亡人數比預約死亡人數少時所產生的盈餘;    

利差益,是指保險公司實際的投資收益高於預計的投資收益時所產生的盈餘;     

因爲保險公司在釐定費率時要考慮三個因素:預約死亡率、預約投資回報率,而費率一經釐定,不能隨意改動。但壽險保單的保障期限每每長達幾十年,在這樣漫長的時間內,實際發生的狀況可能同預期的狀況有所差異。一旦實際狀況好於預期狀況,就會出現以上差益,保險公司將這部分差益產生的利潤按必定的比例分配給客戶,這就是紅利的來源。

紅利將如何分配給客戶?

根據保監會規定,保險公司應將當年度分成保險盈餘的大部分分配給客戶。在具體的分配過程當中,因爲不一樣分成保單在不一樣年份對死差益、利差益的貢獻會有不一樣,保險公司將根據貢獻原則決定分配金額。同時,保險公司還會向每位客戶寄送分成業績報告,說明該類分成保險的投資收益情況、當年度盈餘和可分配盈餘、該客戶應得紅利金額及其計算基礎和計算方法,充分作到對客戶透明。

什麼是保險單?

保險單簡稱"保單",是保險人與投保人之間簽定的一種正式保險合同。保險單必須明確、完整地記載有關保險雙方的權利義務,保單上主要載有保險人和被保險人的名稱、保險標的、保險金額、保險費、保險期限、賠償或給付的責任範圍以及其餘規定事項。保險單根據投保人的申請,由保險人簽署,交由被保險人收執。保險單是被保險人在保險標的遭受意外事故而發生損失時,向保險人索賠的主要憑證,同時也是保險人收取保險費的依據。

什麼是保險利益?

保險利益又稱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所具備的法律上認可的利益。    

保險標的是指做爲保險對象的財產及其有關利益或者人的壽命和身體。就人壽保險來講,很難說一我的對另外一我的是否具備經濟價值。所以,人壽保險中的保險利益是從雙方的法律或血親關係來判斷的。多數國家保險法都有相似的規定,投保人對下列人員具備保險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項之外與投保人有撫養、贍養或者扶養關係的家庭其餘成員、近親屬。    

除前款規定外,被保險人贊成投保人爲其訂立合同的,視爲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具備保險利益。    

投保人是否對被保險人具備保險利益是保險合同有效的前提。若是投保人對被保險人不具備保險利益,即便保險合同已經成立,法律上也會斷定合同自始無效。通常而言,人壽保險只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時對被保險人的生命具備可保利益,索賠時則不須要。

什麼是除外責任?

除外責任是指保單規定的保險人不負賠付責任的災害事故及其損失範圍。除外責任的表示方式包括:列舉式,即在保險條款中明文列舉出保險人不負賠付責任的範圍。不列式,即保單中未予列舉的災害事故。    

人身保險的除外責任指凡是未列入承保範圍的災害事故均屬除外責任,由這些災害事故形成的人身傷殘或死亡,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什麼是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簡稱"保額"。是指保險人對被保險人負擔損失補償或給付約定的最高金額。因爲保險標的自己損失不可能超過其可保價值,因此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標的自己的可保價值。保險金額是計算保險費的標準,也是賠款責任的最高限額,於是是雙方履行權利義務的重要依據之一,因此必須在保險合同中明確規定。    

人身保險中的保險金額是根據投保人要求給付的金額決定的。因爲人的生命和身體是無價的,因此人身保險合同中的保險金額是雙方當事人約定的。並且投保人還能夠再爲同一被保險人投保,不存在重複保險的問題。

什麼是保險金?

保險金是指當發生保險事故時,由保險人根據合同約定給付的金額。    

人身保險金是指當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人依據合同約定給付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法定繼承人的金額。人身保險的保險金能夠分爲滿期、死亡、意外事故死亡以及殘廢等保險金。因爲在人身保險中,當保險事故發生時或保險期滿時,被保險人有時並沒有損失,有時雖有損失,但也沒法用貨幣對其進行準確地估價。因些,在絕大多數狀況下,保險人是按保險合同中約定的保險金額定額給付的。

什麼是保險費?

保險費簡稱"保費",是被保險人蔘加保險時向保險人繳付的費用。保險合同訂立後,被保險人必須向保險人繳付保險費,才能取得保險人根據合同的內容承擔的賠付責任。保險費的多少,根據保險金額、保險費率、保險期限等計算決定。繳付保險費是保險合同的重要內容,凡在規定時間內繳付保險費的,保險合同便可定期生效。若是被保險人不能定期繳付保險費,則保險合同失效。    

人身保險的保險費包括純保險費和附加保險費(也稱經營費)兩部分。其中,純保險費是以死亡率和利率做爲計算基礎加以肯定的;附加保險費是保險人營業的經營費用。根據保險費的繳納方式來劃分,有一次付清的一次性保險費;有在短時間內付清的短時間繳納保險費;有在整個保險期內繳納的全期保險費。此外,還有年付保險費、月付保險費等。投保人可根據所投保的險種狀況以及本身的經濟狀況來選擇交付保險費的方式。固然,也有些險種在簽定合同時就規定了交付保險費的方式。    

人身保險是從人們最初爲了應付將來因偶然死亡或養老年金等須要而發展起來的,其實質就是將被保險人承受的較大的風險損失或生活費用攤給多數人,這就要求參加保險的每一個成員都必須繳納必定數額的費用,即保險費。人身保險事業要順利地經營與發展,對每一個加入者收取必定的費用是十分必要的。由於,保險費是保險公司經營人身保險,創建人身保險責任準備金的來源,不然,就形不成足夠的保險責任準備金,當較大風險損失發生時,也就不能提供足夠的保障金(即保險金),所以,保險費是人身保險事業正常運營的前提。

人身保險費的肯定原則有哪些?

保險人在肯定保險費時,主要堅持下列原則:         一、使被保險人之間保持公平合理;         二、合理決定支付給保險受益人的保險金的標準;         三、保持合理的總準備金數額,以保證人身保險事業的穩定發展和被保險人的合法利益。

什麼是生命表?

生命表,又稱死亡表,是根據必定時期的特定區域或特定人口羣體(如壽險公司的被保險人)的有關生命統計資料編制的統計表。生命表是人壽保險用以測定死亡或生存機率的基礎,即根據以往死亡人數的統計資料,來推測未來死亡或生存人數的可能性,是計算壽險費率和責任準備金所必須的依據。生命表是過去經驗的記錄,而且一般用於預測那些未來和過去狀況大體相同的將來事件。    

生命表中最重要的就是設計產生每一個年齡段的死亡率。影響死亡率的因素不少,主要包括:年齡、性別、職業、體格、習性、以往病史、家族病史、種族、居住環境等。通常狀況下,在設計生命表時,只注重考慮年齡、性別和吸菸習慣。    

生命表能夠分爲:         一、國民生命表。它是指根據全體國民或以特定地區的人口的死亡統計數據編制的生命表。它主要來源於人口普查的統計資料。         二、經驗生命表。它是指根據人壽保險、社會保險以往的死亡記錄(經驗)所編制的生命表。保險公司使用的是經驗生命表。

什麼是保險期限?

保險期限也稱"保險期間",是指保險單所提供的保障期間,即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的起迄時限。不一樣的保險合同有不一樣的保險期限。保險期限不只是合同雙方當事人履行權利和義務的責任期限,也是保險人計算保險費的重要依據。    

人壽保險的保險期限可長可短,是由保險人和被保險人雙方協商肯定的。

什麼是保險條款?

保險條款是保險合同內訂明的條文。其內容主要是關於保險人與被保險人的權利義務以及其餘有關的保險事項。    

人身保險條款是人身保險合同中訂明的條文和款項,是雙方當事人履行合同和承擔法律責任的依據,反映了當事人訂立合同的目的和要求。人身保險條款齊全,權利義務關係明確,有利於全面、正確地履行合同。    

人身保險經常使用條款的內容主要有:保險對象、保險責任、不可抗辯期、年齡誤告等。

什麼是保險標的?

保險標的,是指保險關係雙方當事人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是肯定保險關係和保險責任的依據。人身保險的保險標的是人的身體、生命等。保險標的是構成保險的要素之一,明確了保險標的,也就明確了保險人對什麼對象負責。

什麼是投保?

 投保也稱"要保",指對保險標的(人身、財產、責任或權益等)具備保險利益的天然人或法人,向保險人申請訂立保險合同的行爲。    

人身保險的投保是指對被保險人的生命或身體具備保險利益的天然人或法人,向保險人申請訂立人身保險合同的行爲。

什麼是覈保?

人身保險的核保是指當人壽保險公司收到投保單時,由公司的核保人員加以審覈,以肯定投保的被保險人的風險程度,並作出相應的承保或拒保的決定的工做。    

對不一樣的人身保險險種,其核保工做的內容也不盡相同。    

人壽保險的核保工做包括:         一、風險因素分析。許多因素都會增長投保的被保險人的風險程度,所以,承保人員在審覈投保單時須要評估一些重要因素,如年齡和性別;體格和身體狀況;我的病史和家庭病史;職業和習慣嗜好;道德風險因素等,以肯定風險程度。         二、風險類別及費率釐訂審定。覈保人員在審覈了被保險人全部有關資料後,還必須對其評定一個風險類別。壽險公司所使用的風險類別通常有如下幾種:         標準:屬於標準風險類別的人有正常的預期壽命,所以,應對他們使用標準費率承保。大多數被保險人屬於這類。         優惠:屬於這一風險類別的人有高於正常的預期壽命,在基本條件與標準類相同的狀況下,屬於優惠類的人的身體是異常健康的,並有良好的家族病史,無吸菸歷史,對他們可以使用低於標準的費率。         弱體:屬於這一類別的人在健康和其餘方面存在缺陷,導致他們的預期壽命低於正常人。所以,要對他們使用高於標準的費率。根據額外的風險程度,還能夠對弱體風險再劃分幾個類別。         不可保:屬於這一類別的人有極高的死亡機率,以至承保人沒法按照正常的大數法則分散風險,只能拒保。         在肯定被保險人所屬風險類別的同時,壽險公司還必須制定與風險程度相對應的公平費率標準。         三、對特殊風險的承保方法。對弱體風險的人壽保險,除了收取以標準費率計算的保險費外,還必須收取額外保險費。被列爲弱體風險者多半是有不良嗜好、各類急性或慢性病史、體質虛弱、超重等。壽險公司通常再把弱體風險分爲三類:即遞增型特殊風險,指額外風險因素隨着時間推移和年齡增長而遞增,如患有糖尿病、慢性支氣管炎引起肺氣腫等;遞減型特殊風險,該風險最初階段做用最大,隨着時間推移而逐漸減少,如某些疾病經手術徹底治癒的,其復發的風險迅速降低;固定型特殊風險,額外風險因素保持不變一直存在,如耳聾、半瞎、危險性職業。    

壽險公司在辦理以上特殊風險承保業務時,採起如下幾種方法:    

使用普通費率,但限定保單的投保年齡和終止期限。因爲遞增型風險在投保人晚年時較爲突出,對此,保險人能夠在保單上作出終止期的限制,這樣就大大下降了自身承擔的風險。    

提升年齡加費。對具備額外風險因素的被保險人,將其年齡提升幾歲,按提升後年齡的標準費率計收保費。    

延期保險。當特殊風險期過去,狀況有了顯著改善時,保險人按普通標準費率給予承保,這種方法對於保險人和被保險人雙方都有利,多用於遞減型特殊風險。    

特殊定額收費。這要求保險人對特殊風險作出準確的分析、統計和評估後,在大數法則的基礎上制訂出各類特殊風險的科學的附加費率。    

保險金額扣除。在訂立條款中明確規定在某些狀況下保險金額的扣除比率、扣除的有效期等。    

除外責任。根據條款規定,保險人可按普通費率接受投保人的申請,但因爲特殊風險引發的死亡則除外。    

健康保險的核保工做包括:         一、風險因素的分析。人壽保險的風險的選擇和分類的許多基本原則都適用於健康保險的核保。與人壽保險相比較,因爲健康保險的保險種類多樣化,因此對風險因素的評估顯得更爲重要。因爲發病率與死亡率的估計方法存在差異,因此健康保險覈保所要考慮的風險因素與人壽保險的側重點也有所不一樣。         二、對弱體風險的處理。對健康保險中的弱體風險如同人壽保險,覈保人能夠提升費率承保或拒保。此外,覈保人對健康保險中弱體風險也能夠採起修改保險責任範圍的方法來加以處理,主要有如下幾種處理方式,即縮短殘疾給付期;擴大免賠款和共同負擔比例;限制保險金給付額度;延長等待期和觀察期;使用棄權附加特約,規定某種疾病爲除外責任。

什麼是承保?

承保是指保險人對投保人提出的保險申請經審覈贊成接受的行爲。投保人的要保一經保險人承諾,保險合同即告成立,對雙方均有約束力。投保人履行交納保險費義務後,若是保險標的因遭受保險事故而受到損失或傷害時,保險人即應按照保險合同的規定,履行賠償或給付義務。

什麼是給付?

給付是指人身保險中被保險人的合同期滿或到達約定的退休年齡,或遇到意外傷殘、死亡時,按合同規定,由保險人給付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保險金。

人身保險的交費方式有幾種?

投保人應當按約定的數額和方式交付保險費。保險費的交付方式是人身保險合同保險費條款的主要內容之一,通常有2種方式:         一是躉交,即在簽定合同時一次性地將整個保險期內應交的保險費所有付清。         二是期交,期交分爲年交、半年交、季交和月交4種,即在人身保險合同簽定後,每一年、每半年、每季度或每個月交付一次保險費。    

按具體數額的計算方法,又分爲兩種:根據被保險人在每一年相應的年齡段的死亡率計算,則年齡越高保險費越多,稱爲天然保險費;根據被保險人在整個保險期間平均年齡的死亡率計算保險費,稱爲均衡保險費。

醫療給付保險的承保和給付的條件有哪些?

醫療給付保險的承保條件通常比較嚴格,對疾病產生的緣由須要至關嚴格的審查。爲防止已患病的被保險人投保,長期醫療保單中常規定一個觀察期(多爲半年),被保險人在觀察期內因疾病支出的醫療費,保險人不負責。觀察期結束後,保險人才開始承擔保險責任。    

醫療給付保險通常約定一個最高保險金額,保險人在保險金額限度內支付被保險人所發生的費用,達到最高限額時,則保險合同終止。醫療費用分攤條款是醫療給付保險的又一主要特徵。這條款一般要求被保險人承擔部分醫療費用,用以鼓勵被保險人將醫療費用控制至最低,從而有助於保險人將醫療給付保險的成本控制在較低的水平上。醫療費用分攤條款一般採起免賠額和比例分擔兩種形式。免賠額一般是一個固定額度,如100元或200元(根據當時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和人們的承受力來定)。只有當被保險人支付的醫療費用超過這一固定額度,保險人才開始支付該保險單發生的醫療費用,大部分醫療給付保險單中都包括一個年度免賠額。在每年度內,被保險人必須先行支付規定的數額,保險人負責承擔超過部分的醫療費用支出。醫療費用分攤的另外一種形式爲比例分擔,即對超過免賠額以上的醫療費用,採用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共同分攤的比例給付方法。如許多醫療給付保險中都包含20%的比例分擔條款。在該條款下,被保險人在支付了免賠額以後仍需支付其他部分醫療費用的20%。這樣,既保障了被保險人的經濟利益,又促進了被保險人對醫療費用的節約。大多數醫療保險還規定了中止損失條款。中止損失條款約定當被保險人支付的醫療費用超過必定限額後,保險人將全額支付超過部分的醫療費用。

意外傷害保險費率和承保條件是怎樣肯定的?

意外傷害保險費率的釐定通常不需考慮被保險人的年齡、性別等因素。由於被保險人所面臨的主要風險並不因被保險人的年齡、性別不一樣而有較大的差別。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事故的機率多取決於其職業、工種或所從事的活動。在其餘條件相同的狀況下,被保險人的職業、工種或所從事活動的危險程度越高,應交的保險費越多。所以,費率釐定時不須要以生命表爲依據,而是根據損失率來計算。通常的意外傷害保險不具備儲蓄性,保險費率較低,僅爲保險金額的千分之幾,投保人只要交納少許保險費,就能夠得到較大保障。    

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期間較短,通常爲一年,最多三年或五年,有些極短時間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期間每每只有幾天、幾個小時,甚至更短期,如旅遊保險,索道遊客意外傷害保險,火車、飛機、輪船旅客意外傷害保險等。    

意外傷害保險的承保條件通常較寬,對被保險對象通常沒有資格上的限制。

人壽保險的基本運做過程

人壽保險的基本運做過程包括投保、覈保、承保、客戶服務、理賠五個階段。         一、投保。是指投保人向壽險公司申請投保的過程。         二、覈保。是指壽險公司收到投保人的投保單、預交保費後,按照必定標準進行風險評估,而後再決定是否接受投保,或以什麼條件接受承保,若是投保人的申請狀況不符合條件,會收到保險公司拒保通知書,並退還預交保費。         三、承保。若是投保人的申請狀況符合壽險公司的條件,壽險公司會接受投保,又叫承保,並簽發保險單。         四、客戶服務。保險公司爲了維護人身保險公司的持續有效,根據合同條款約定及客戶要求所提供的一系列服務。         五、理賠。當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或者其餘約定的保險事項出現時,保險公司履行有關手續,向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給付保險金。

什麼是保單貸款?

保單貸款,是指人壽保單的持有人(即保戶),在其保單開始具備現金價值後,向壽險公司申請貸款,而壽險公司根據保單的現金價值,向保戶提供最高貸款額爲現金價值的70%左右(具體額度與貸款期限視不一樣保險公司而定)的貸款的一種貸款形式。

購買人壽保險可享受哪些稅收優惠?

我國稅法對我的購買人壽保險實行稅收優惠政策。         一、國家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頒發的財稅字[1997]144號文件規定,企業和我的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提取並向指定金融機構實行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不計入我的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予徵收我的所得稅。         二、我國稅法規定:對壽險的給付金免徵我的收入所得稅。         三、我國《民法》和《保險法》規定:被保險人的身故保險金可否併入被保險人遺產,取決於被保險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或雖指定了受益人,但受益人在被保險人以前身故,或喪失、放棄受益權,沒有其餘受益人的,能夠做爲被保險人遺產處理,能夠用來清償債務和徵收遺產稅;指定了受益人的,由指定受益人享有,不計入被保險人的遺產總額,不徵收遺產稅,不須用來清償債務。這是節稅、避免財產流失的好辦法。

壽險拒賠的緣由

 一、未履行定期交納保險費的義務。在人身保險合同中,投保人繳納第一期保險費以後保險合同開始生效,此後投保人必須定期繳納保險費,若超過寬限期限以後投保人仍未繳納保險費的(保單沒有自動墊交的功能),保險合同便自動失效,在失效期間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能夠拒賠。         二、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壽險合同是一種誠信合同,在訂立合同以前投保人應如實告知有關狀況,不然,出險後保險人能夠拒賠。         三、保險事故屬於除外責任的。         四、所籤壽險合同爲無效合同的。         五、保險事故發生在免責期的。         六、缺乏必要的索賠單證、材料的。         七、超過索賠時效的。

身故保險金是否可做爲遺產處理?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身故,壽險公司將按合同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那麼,這筆身故保險金是否做爲遺產處理,要看具體狀況而定。         一、不做爲遺產處理的狀況。投保單上有指定受益人的,壽險公司將保險金付給受益人,這種保險金的給付不做爲遺產處理。         二、如下幾種狀況保險金做爲遺產處理。          A、保單上沒有指定受益人的;          B、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再指定其餘受益人的;          C、受益人放棄受益權,也沒有其餘受益人的;          D、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也沒有其餘受益人的。    

喪失受益權是指受益人故意形成被保險人死亡或故意殺害被保險人的狀況。    

對於保險金做爲遺產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進行繼承。

購買人壽保險後,中途無力交費可採起的方法

一、利用減額繳清。在保單具備現金價值的狀況下,投保人能夠按本保單當時的現金價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險費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後的餘額,做爲一次交清的所有保險費,以相同的合同條件減小保險金額,使本保單繼續有效。     二、辦理展期保險。即不改變原來的保險金額只縮短保險期間,以保單積存的現金價值交納保費,使保單持續到相應時間。     三、利用保單停止與復效。可以讓保單效力停止,此時,若是發生保險事故,壽險公司將不負責任。但在兩年內,保戶仍然能夠向壽險公司申請保單復效。     四、辦理退保。

什麼是出險與出險報案

出險,是保險業的一個專業術語,是指保險合同中約定的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保險事故的發生。通俗地說,就是已出現了危險。    

出險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當即通知保險公司,以便保險人及時派人到現場勘查,並採起施救措施,避免損失繼續擴大。這種當即通知保險人的行爲,稱之爲出險報案。    

出險報案有時間限制,但不一樣的險種有不一樣的要求。    

出險報案通常應採用書面形式,也能夠先口頭或電話通知,而後補交書面通知。出險通知的內容通常包括被保險人的姓名、地址、保險單號碼、出險日期、地址、出險緣由、受損人身的部位等。

人身保險機構的經營規則

我國的《保險法》明確了保險行業的經營規則和監督管理制度,爲保險市場的規範運做提供了法律依據。經營人身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亦應當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主要應當遵照如下經營規則:         一、經營人身保險業務,只能在保險監督管理部門覈定的業務範圍內從事保險經營活動;         二、經營人身保險業務,在經營中所適用的主要險種的基本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應當由保險監督管理部門制訂,其餘險種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保險公司擬訂後,應當報保險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三、經營人身保險業務,必須聘用經保險監督管理部門承認的精算專業人員,並創建精算報告制度;         四、經營人壽保險業務之外的其餘人身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應當從當年自留保險費中提取和結轉50%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這是我國的規定,發達國家已發展成爲以單代算,即到期的結算,沒到期的不結算)。而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則應當按照有效的人壽保險單的所有淨值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五、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被依法宣告破產的,應當將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轉移給其餘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若是不能同其餘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的,由保險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收。

什麼是準備金?

準備金是指保險人爲了承擔未到期責任和處理未決賠款案件而從保費收入中定期提存的一種費用。雖然準備金的來源是保費收入,但這種從保費中提取的費用不是保險公司的資產,而是保險公司的一種負債,這種負債必須有等值的資產做爲後盾。    

人身保險的準備金主要形式是責任準備金,必須單獨留存,以保證人壽保險公司有足夠的償付能力來履行其賠償或給付責任。

什麼是保單現金價值?

保單現金價值又稱"解約退還金",是指壽險契約在發生解約或退保時能夠返還的金額。在長期壽險契約中,保險公司爲履行契約責任,一般須要提存必定數額的責任準備金,當投保人於保險有效期內因故而要求解約或退保時,公司按規定,將提存的責任準備金減去解約扣除後的餘額退還給投保人,這部分金額即爲解約金,亦即退保時保單所具備的現金價值。保單現金價值是通過保險監管部門批准確認的。

什麼是保險費自動墊交?

分期交付保險費的保單,在超過寬限期仍未交付保險費的,如保單當時具備現金價值,且現金價值扣除欠交保險費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後的餘額足以墊交到期應交保險費時,壽險公司將自動墊交該項欠交保險費,使本合同繼續有效,這就被稱爲"保險費自動墊交"。 

相關文章
相關標籤/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