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做品首先要取悅本身,更要打動他人spa
今日頭條上有條友提問說:"攝影做品是取悅他人?仍是打動他人?"。筆者看到後,饒有興趣的對這個問題作了思考並做了回答。筆者將本身的回答稍加整理潤色,造成了此篇文字。3d
筆者認爲,攝影做品首先是要能取悅本身,而後要能打動他人。blog
攝影做品,是攝影師的一種表達。無論是對大天然風景的拍攝,仍是對於人物飛鳥動物的拍攝,以及一些事件的拍攝,都是爲了表達真善美,也是攝影師三觀的一種表達方式。事件
攝影動做完成,做品出來後,首先會接受攝影師本身的遴選。攝影師會將那些畫質差的,曝光過分角度沒選好等諸多緣由致使的拍攝不夠好的做品淘汰掉,而後保留本身最滿意的做品。無論攝影師是商業的仍是純粹是自娛自樂的,他想保留的攝影做品至少是本身滿意的做品,或者說能取悅本身的做品。io
若是是商業攝影,須要交付攝影成果給客戶的,天然還得要通過客戶的挑選。客戶挑選的原則,固然也是客戶滿意的,能打動客戶的做品纔會被客戶採用。class
若是攝影做品投稿給攝影雜誌,投稿給藝術博物館等等,則更是隻有能打動對方的做品才能被選中發表或者收藏展現給公衆。gc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取悅本身的攝影做品才能被攝影師保留下來,而打動他人的攝影做品才能被展現給衆人並流傳後世。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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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8 寫於蘇州市。d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