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類與對象學習小結

標題# Java類與對象學習小結 知識點 1.一個類能夠包含如下事物: 局部變量: 寫在類中的方法或者函數中聲明的變量,只有在此方法中才能被使用,在同一個類中的其餘方法中卻不能使用 全局變量:在一個類中直接聲明的,能夠在這個類中所用方法中使用 類變量: 類變量是在一個類中聲明,任何方法以外的變量,用static關鍵字。 方法:類可有任意數量的方法(函數)來描述類對象的行爲,在方法中能夠寫你想要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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