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數據類型劃分: 基本數據類型變量 和引用數據類型變量 java
2.根據位置劃分:編程
局部變量:定義在方法的內部或某個語句塊的內部,局部變量必須初始化了,才能使用code
全局(成員)變量:定義在類的內部,任何方法的外部,使用範圍是整個類對象
事物當作一個總體,從事物的特徵(屬性)和行爲(功能、方法)兩方面及進行描述。繼承
萬事萬物皆對象,不存在徹底同樣的對象,對象之間賦值,實際上是對象的引用面向對象編程
面向對象的特性:抽象、封裝、繼承、多態模板
類是一組相關屬性和行爲的集合,能夠當作是一類事物的模板,使用事物的屬性和方class
法來描述該類事物。變量
public class Person { //class關鍵字描述類 private String name; private int age; private String gender; //成員屬性(變量) public Person(){} //構造方法 public void speak(){ //成員方法:對象事物的行爲 System.out.println("speak"); } public void run(){ System.out.println("run"); } public void eat(){ System.out.println("eat"); } }
類和對象的關係:類是對象的抽象,對象是類的實例化數據類型
類名 對象名=new 類名(); //對象是經過構造方法建立出來的
構造方法
public 類名(參數列表){ }
構造方法的做用:
構造方法的分類:
1.無參數(默認)構造方法:顯示無參數(用戶自定義的) 和隱式無參數的構造方法
(當一個類中,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構造方法的時候,JVM 會默認提供一個無
參數的構造方法。【當一個類中存在了一個或多個任何形式的構造方法了,那麼 JVM 就不會再 提供這個隱式的無參數的構造方法了。】 當一個類中若是存在有參數的構造方法,那麼此時還想經過無參數的構造方法 來建立對象,那麼只須要添加一個無參數的構造方法便可。)
2.有參數構造方法
構造方法的注意事項:
構造方法的方法名稱必須和類名相同
構造方法中沒有 return 也沒有返回值和 void
構造方法不能被 static 等關鍵字修飾
一個類能夠有多個構造方法,保證參數列表(個數、類型、順序)不一樣便可(重載)
調用成員變量語法格式:對象名.成員屬性(變量)
調用成員方法語法格式:對象名.方法名(參數列表);
成員屬性都有默認值,因此在聲明成員屬性時,能夠不用初始化,就能使用
訪問修飾符 返回值類型 方法名稱(參數列表){ }
成員屬性能夠直接在成員方法中使用,可是 main 方法中若是要調用成員屬性和方法必須 經過對象**.屬性名*方法名*(參數列表)的形式來調用,成員方法之間調用,直接寫方法名(參數列表)**便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