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D(全稱Test Driven Development)測試驅動開發,是一種軟件開發的流程,其由敏捷的「極限編程」引入。其開發過程是從功能需求的測試用例開始,先添加一個測試用 例,而後運行全部的測試用例看看有沒有問題,再實現測試用例所要測試的功能,而後再運行測試用例,查看是否有case失敗,而後重構代碼,再重複以上步 驟。html
其理念主要是確保兩件事:數據庫
- 確保全部的需求都能被照顧到。
- 在代碼不斷增長和重構的過程當中,能夠檢查全部的功能是否正確。
咱們更加關注的是真實的驗證結果(stubs將帶給你不少幫助),而不是經過耦合來實現。 沒有什麼比維持一個測試套件和spaghetti-flavoured mock 裝置更糟糕的事了。
2、主張太多元素
在每次測試時主張有一個邏輯是很好的規則。即便它意味着調用幾個Assert,但對我來講,使用任何asserts 都是同等重要。
3、追溯編寫測試
大多數TDD的獲益方式,從實施前就可進行思考。好比: 寫測試須要成本,測試須要維護。編程
許多開發者認爲這不只這是通往幸福的路徑,還有關於負面的狀況及邊界值(boundary values )。 此外,它還強烈支持KISS和YAGNI原則,這對於長期代碼庫來講很是重要。 工具
我我的比較喜歡使用TDD來配合檢測錯誤報告。經過從新建立失敗條件來編寫失敗的單元測試使得更容易,這將有助於隔離故障,分析根本緣由所在,這每每比在現實生活的狀況下重現 bug容易得多。追溯編寫測試只適用於集成測試中查找Bug。
4、測試過多代碼
這是一條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廣泛真理。
在利用單元測試核心代碼中我看到許多有價值部分。建立這些代碼我更多的是根據TDD原則建立而來(尤爲是沒有產生錯誤的代碼及沒有失敗的測試)。
可是我並不把100% 的代碼覆蓋率做爲最終目標,由於這樣沒有任何意義。
我想,總會有至關多的代碼不僅是適用於單元測試,即協調/組織類型的代碼(咱們稱之爲組成節點將其做爲組成root的引用),它們須要一些依賴關係,經過調用幾種方法,把代碼從這裏移植到那裏,無需添加任何邏輯,而無需真正干擾數據。
因爲其沉重的mocks和stubs 的使用,這種編寫測試的代碼比代碼自己要複雜的多。Bradley的經驗法則對我來講:爲每個IF, And,Or,Case,For,While條件語句編寫一個單獨的測試,當全部分支/條件語句被覆蓋時,該代碼將會被徹底覆蓋。
5、TDD跟測試的關係
測試是TDD的必然結果。若是團隊一直在實踐TDD,全部的代碼都會有相應的測試,全部的測試其實就是整個系統的腳手架。 TDD方式的開發是從寫測試開始的。 單元測試
使用TDD時,功能開發老是實現溝通結束條件,也就是在何種狀況下,能夠認爲功能完成,這個結束條件是以測試體現的。 測試
實踐TDD時,寫代碼只有兩種目的:1. 讓一個失敗的測試經過。2. 在不添加新功能(也就是不須要添加新的測試)的前提下,讓代碼、結構或者測試更加清晰、整潔、易懂。
對於需求來講,TDD更能引導開發人員作出真正符合需求的東西,不會過渡開發。對於設計來講,TDD的實踐能幫你清理思路,但不能教會你作好的設計。對於質量來講,TDD保證全部的代碼都有測試覆蓋,確定能提升質量。 spa
寫在最後:hibernate
對此,有專家建議想要用TDD請首先學會測試的基本功,另外要養成沒有測試過的功能堅定不算結束的功能的習慣,這個習慣很重要。爲何TDD狂熱者可以report出極少數量的bug的緣由之一,就是養成常常性測試的習慣。設計
使用 TDD 的目的是高效的開發高品質的程序。若是發現 TDD 危及這個目標(沒有完美的開發模式,TDD也有自身的弱點和侷限),那麼請適當的妥協。(編譯/Rnifeasy)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