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公司的性質緣由致使以前一直對員工郵箱帳號的權限方面以及安全方面並未作細化的管控,安全
俗話說得好:常在河邊站哪有不溼鞋?就在今天早上公司的行政部門某經理因爲腦子忽然短路,很開心的將全公司的員工信息發送到了全公司的郵件組中,那麼問題來了全部員工的信息均被咱們這些蝦兵蟹將們看的一清二楚,關鍵問題是好一會才反應過來,我能說發的太好了,不過本着良好市民和優秀員工的態度,果斷的把郵件刪除了,可是別有用心的人不在少數,因爲公司所有采用的是POP3模式,那麼接下來咱們就不考慮這個問題有多嚴重了。ide
如今老闆提出了防止下次再次發生,該主管的郵件只要發送全公司就必須通過她審覈,這個不是很簡單嘛,建一個傳輸規則或者審覈規則不就解決了,so easy!!測試
果斷新建了一個傳輸規則:某員工帳號發送到某通信組的郵件必須通過老闆的帳號進行仲裁,老闆確認經過後發送給全公司。流程也很是簡單明瞭,簡單的進行了一下測試(以爲這個會有什麼問題),文檔
奇怪了,審覈的按鈕呢?登錄OWA再試下,沒問題啊, 怎麼客戶端的(outlook2013)按鈕就沒有了呢?it
此時壓根就沒想到咱們採用的POP3模式。。。。。class
翻看下官方文檔,也沒有說明什麼模式下,只是說明使用outlook2010及以上版本,通過一番思索,尼瑪才反應過來,exchange模式才能支持該功能,果斷配了一個exchange模式的帳號客戶端進行測試,權限
按鈕華麗的出現了!!!客戶端
哎,不說了,都是淚。。。。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請用exchange模式、請用exchange模式、請用exchange模式!!d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