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ll中的變量

Shell中的變量 當腳本中使用某個字符串較頻繁而且字符串長度很長時就應該使用變量代替;web 變量命令規則 變量名和等號之間不能有空格; 命名只能使用英文字母,數字和下劃線,首個字符不能以數字開頭; 中間不能有空格,能夠使用下劃線_; 不能使用標點符號; 不能使用bash裏的關鍵字(可用help命令查看保留關鍵字); 變量類型 1,局部變量 局部變量在腳本或命令中定義,僅在當前shell實例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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