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理解:對象
1.如果對象的特有行爲,(也就是某個實例方法特有的行爲),不加static變量
2. 如果對象集合共有的集合,則加static方法
static類型方法只能夠訪問靜態變量和方法static
實例方法能夠訪問實例對象,實例方法,靜態變量,靜態方法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