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中的轉義字符
HTML中<, >,&等有特別含義,(前兩個字符用於連接籤,&用於轉義),不能直接使用。使用這三個字符時,應使用他們的轉義序列,以下所示:post
& 或 &spa |
&blog |
和ci |
|||
< 或 <table |
<class |
小於號top |
|||
> 或 >tab |
>di |
大於號文件 |
|||
" |
" |
雙引號 |
|
||
|
|
空格 |
|||
© |
© |
版權符 |
|||
® |
® |
註冊符 |
前者爲字符轉義序列,後者爲數字轉義序列。數字轉爲字符對應的ASCII碼值。例如 & lt; font >顯示爲,<font>,若直接寫爲則被認爲是個連接籤。
須要說明的是:
a. 轉義序列各字符間不能有空格;
b. 轉義序列必須以";"結束;
c. 獨立的&不被認爲是轉義開始;
d.區分大小寫。
另外一個須要轉義的字符是引號,他的轉義序列爲"" "或"""
HTML使用的字符集是ISO &859 Larin-1字符集,該字符集中有許多標準鍵盤上沒法輸入的字符。對這些特別字符只能使用轉義序列。
XML轉義字符
不合法的XML字符必須被替換爲相應的實體。
若是在XML文件中使用相似"<" 的字符, 那麼解析器將會出現錯誤,由於解析器會認爲這是個新元素的開始。因此不該該像下面那樣書寫代碼:
<message>if salary < 1000 then</message>
爲了不出現這種狀況,必須將字符"<" 轉換成實體,像下面這樣:
<message>if salary < 1000 then</message>
下面是五個在XML文件中預約義好的實體:
< |
< |
小於號 |
> |
> |
大於號 |
& |
& |
和 |
' |
’ |
單引號 |
" |
" |
雙引號 |
實體必須以符號"&"開頭,以符號";"結尾。
注意: 只有"<" 字符和"&"字符對於XML來講是嚴格禁止使用的。剩下的都是合法的,爲了減小出錯,使用實體是個好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