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互聯網是延續性技術仍是破壞性技術

對於面對當前移動互聯網帶來的變局的人來講,是個重要的問題,對它的判斷影響一系列後續抉擇。移動互聯網給人的第一感受是破壞性的、給新進入者無數機會,但仔細看彷佛現有的大公司又有着優點、很像是延續性的。   破壞性與延續性,出如今互聯網衝擊商業世界時被普遍認知的一項戰略理論中進行的區分,它由哈佛商學院教授克萊登·克里斯坦森提出,他的一整套理論常被簡單地稱爲「破壞性創新」。他是經過對硬盤業和鋼鐵業發展的歷史總結出破壞性創新理論的,而非直接分析互聯網,但他的理論完美地(到如今爲止仍是)解釋了一代代互聯網技術/商業模式衝擊的過程。   而其中最重要的解釋是,咱們經過對一項技術是破壞性仍是延續性的判斷,可分析得出,是「市場現存者」能在競爭中獲勝,仍是「市場進入者」會進來擊敗它們?更直白地說,是現有大企業獲勝,仍是創業企業獲勝?這裏的技術並不是指狹義的技術,而是指「一個組織將勞動力、資本、原材料和技術轉化爲價值更高的產品和服務的過程」。克里斯坦森的破壞性創新理論的基本結論是:   「在延續性(Sustaining)環境下:若是競爭要求企業提供更好的產品,而且出售給有吸引力的顧客以得到更多利潤,咱們發現,市場現存者幾乎總能在競爭中獲勝。」   「在破壞性(Disruptive)環境下:若是面臨的挑戰是使更簡單、更便捷的產品商品化,雖然銷售這些產品得到的利潤較少,但能夠吸引新的或沒有吸引力的客戶羣,市場進入者更有可能擊敗市場現存者。」   破壞性技術產品的常見特徵是,「性能要低於主流市場的成熟產品,但它們擁有一些邊緣消費者(一般也是新消費者)所看重的其餘特性。一般價格更低、性能更簡單、體積更小,並且一般更方便消費者使用。」這段特徵描述裏面就某種程度上闡述了爲何新進入企業會獲勝,由於它們說服務的現有大企業以爲無利可圖的是低端市場或新市場,大企業自動讓出這些市場。可是,因爲破壞性創新有着更快的改進速率,它們最終侵入大企業的地盤,搶佔份額或者取而代之。   回到開頭問的問題,移動互聯網是破壞性仍是延續性?這個問題須要細分來討論,不該有統一的結論。若是把智能手機視爲隨身攜帶的計算機,對電腦而言它是破壞性的,智能手機的計算能力低了、用途沒那麼多樣了,但它更方便、便捷。若是把智能手機視爲與雲端獲取數據的設備,那麼移動互聯網更像是延續性的,由於涉及到雲端部分時大企業資源和技術實力更強,它們也不會放棄這個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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