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語言基礎知識--從認識常量,變量開始

程序設計語言基本構成要素 標識符 系統預定義標識符(如printf) 用戶自定義標識符(用來標識變量名,符號常量名,數組名,函數名等) 命名規則 首字符必須是字母或下劃線 切記不要使用漢語拼音 不能使用關鍵字 c語言數據類型–變量 變量是如何定義的? 必須先定義後使用 變量定義語句 類型關鍵字 變量名; 例如:int a;,int a ,b,c; 變量的基本屬性 變量名 變量的值 變量的類型 變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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