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好,仍是騰訊好?

先不回答題目的問題,來看另外一個問題:「人性本善仍是人性本惡?」安全

這是辯論賽最喜歡出的題目。我也參加過辯論會,也唾沫橫飛的辯論過這個話題——不管選正方反方,可以動用的論據都不少,可以詰問的點也不少。不過最讓我好奇的是,爲何這個問題不像科學問題那樣,能最終得出一個公認的結果呢?微信

後來我終於明白了。這個提問自己有問題。網絡

首先它假設無分男女老少,無分古今中外,全部人都有穩定的、能夠明確斷定爲「善」或者「惡」的「人性」。而後它假設這個「人性」能夠統攝全部的行爲,若是人性本善,那麼這我的作的全部事情都應該是善的,若是人性本惡,那麼這我的作的全部事情都是惡的。app

辯手準備再充分,辯論賽再精彩,全部的論述,全部的攻訐,都是從這兩點假設出發。然而咱們仔細想一想就知道,這兩個假設都不那麼站得住腳。ide

怎麼辦?spa

比較好的辦法是下降討論的「粒度」,認可人是複雜的,應當當作善惡的混合體,充其量維持一個「人性本善」或者「人性本惡」假設。遇到具體的事件,仍是要針對具體的事件來討論——這件事情到底作得對仍是不對,體現了人性的是善仍是惡?翻譯

好了,如今討論本文的題目:百度好,仍是騰訊好?這個問題無法抽象回答,只能針對具體的事情來分析對錯。在具體事件上,這些公司作得好,仍是很差?3d

先說百度最近被熱炒的「中國人不在意隱私」吧。orm

雖然衆多炒做文章都大字標出「李彥宏說中國人不在意隱私」,但我相信他確定不會說這麼簡單直接。我看過當時的視頻,確認許多報道缺失了上下文。視頻

李彥宏以前表達了「數據越多,價值越大」(力量「指數級增加」彷佛沒有被翻譯出來),也鋪墊了「中國(這裏用的是China,應該指的不是人民)愈來愈在乎隱私」。而後他來了個轉折:「但我同時也認爲,中國人(這裏再也不用China)對隱私的態度更開放,也不那麼敏感」,因此「若是他們可以放棄隱私換取一些便利、安全或者效率,在不少狀況下他們就願意這麼作。」

在我看來,這段話若是做爲對現狀的客觀描述,自己問題不大。設想一下,假如這段話出如今媒體的報道里,並不會有多少人在乎,甚至反對。可是考慮到說話的場合,說話人的身份,以及百度公司歷史上出現的那些事件,不免讓聽衆認爲這段話是在表達其它特別的含義。

我在的幾個微信羣裏都討論了這個問題,支持李彥宏的一方一般這麼說:中國的現狀你們都知道,早就沒有什麼隱私了,你的地址、電話、銀行卡都不是祕密……

看起來,持這種說法的人贊成的並非「中國人‘願意’放棄隱私換取便利和效率」,而是「無論你願意不肯意,隱私都守護不住」。換句話說,「無奈」也是「願意」的一種。贊同這種觀點也無可厚非,認可「願意」實際上是「無奈」就好。

不過我仍然以爲這種說法站不住腳。由於「早就沒什麼隱私因此不在意隱私」彷佛也不是那麼正確。因而我在羣裏問:如今有多少人在丟快遞時不會撕掉或者塗掉收件人信息?從我看到的答覆來看,大多數人都會選擇撕掉或者塗掉。爲何呢?由於你們慢慢都知道了,收件地址隨意處理容易引來麻煩。

也就是說,即使有大而化之的「中國人早就知道沒什麼隱私」,在扔快遞包裝時,大多數人仍是願意多麻煩一點守護本身的隱私,而不是扔掉完整標籤,換取那一點便利。具體到這個點上,咱們看不到「放棄本身的隱私,換取便利」的表現,反而看到更在乎隱私的舉動。

其次,數字化(互聯網化)與隱私的衝突是一個長期以來很難解決的問題。數字化的兩種屬性對隱私形成了艱鉅的挑戰:信息的高速複製、二次利用。

在傳統的信息交互方式下,信息的複製成本很高,複製速度很慢,因此大多數信息能存活和傳播的範圍都至關有限。即使你的隱私被泄露,泄露的隱私信息也只能傳播到很小的範圍,生存不長的時間,因此大多數時候危害終歸有限。在數字化和互聯網時代,信息能夠在瞬間被複制無數份,傳遞到天涯海角。一樣是私密錄影,先後只相距不到十年,璩美鳳的傳播範圍和速度遠遜於陳冠希,這是光盤被寬帶網絡所取代的結果。

信息的二次利用更是一個難題。所謂二次利用,指的是這樣的狀況:我由於特定業務場景受權你使用個人數據,完成業務。然而業務結束以後,數據卻沒有消失,而是被拿到其它場合,作其它的加工處理。這些場合、加工方式、目的甚至是我徹底沒想到,也不想要的。目前討論不少「騷擾式推薦」,也能夠算做對用戶信息的二次利用,給用戶形成了反感甚至恐慌。

因此,若是真的要讓你們放心地讓渡隱私,更有意義的作法恐怕是發起正經討論,怎樣避免惡意複製,怎樣保證二次利用的合理性才更有意義。單純說「反正已經沒有隱私了」,就好像大而化之討論「人性本善仍是人性本惡」同樣,並不能獲得有意義的結論。

說完了百度的問題,再來談騰訊的問題。最近我想談談騰訊,主要是由於兩個事件。

一是Keso寫了篇《我爲何尊敬騰訊》(點擊「閱讀原文」可達)表達他對於騰訊的尊重,許多人表達了不一樣意見。二是在知乎日報裏看到某產品經理評論張小龍「不騷擾、不感動、不迎合」的原則時說,「若是是賣必需品並且保持壟斷地位,固然能夠堅持三不原則……若是有一天微信須要主動轉型保持本身的地位,就沒什麼原則不原則了」。

老實說,我以爲第二個回答比較尷尬,不太應該出如今「知乎日報」裏。對產品經理來講,能作正確的同類比較應當是基本功。既然答主沒有作,我能夠來作,其實只要回答下面兩個問題就能夠:

第一,在微信成長到今天的體量以前,它是否採用了業界經常使用的「騷擾、感動、迎合」等方法來得到更多的用戶?這原則是否是業界共識,作起來有沒有難度?在成長階段,能堅持這種「不騷擾、不敢動、不迎合」並且成功的產品有多少?

第二,在微信已經有這麼大致量的時候,它是否堅持了「不騷擾、不敢動、不迎合」的原則?這原則是否是業界共識,作起來有沒有難度?體量在同一量級的產品,仍然可以保持「不騷擾、不敢動、不迎合」的產品有多少?

就像抽象討論「人性本善」仍是「人性本惡」不會有結論同樣,抽象討論「三不原則」也不會有結論。但關注具體的問題,咱們能夠有更具體的判斷。

若是你對這兩個問題有明確的答案,你應當能理解我對Keso文章的見解:Keso是否支持這家公司,具體到他舉的例子,好比嚴厲處理有「不當行爲」的員工,這家公司的表現是否是值得尊重。

Keso的尊敬必定不是受到了「特別優待」,這能夠由個人親身經歷證實。在魏則西事件爆發時,針對許多爲百度辯護的言論,我寫了一篇《再談百度》,在其中寫到了,老百姓對IT企業有更高的道德期待,因此我認爲企業家應當迎合這些期待,而不是主動下降身價:

若是百度公開說明本身的定位是與莆田系醫院合夥作生意,大方認可本身承擔不起社會責任,若是李彥宏不和其它IT精英一塊兒登臺,而是常常和莆田系醫院的大佬們一塊兒活動,你們毫不會那麼恨百度。

我沒有想到的是,文章發出當晚就收到一個200元的讚揚,頭像和名稱都和Keso文章裏曬出的「Pony馬化騰」一致(由於我沒有馬化騰的微信,因此無法確認是否本尊)。騰訊的朋友跟我說,次日公司號召你們要注重職業道德,作更讓人尊重的企業——「或許二者也有點聯繫」?我不知道。

我還能確定的是,我這個公衆號也沒有所以受到騰訊的任何優待,訂閱數沒有猛漲,趕上敏感事件刪文仍然要刪文。不過我仍然沒有在其它平臺開寫做帳號,樂得在這裏逍遙。

好吧,總的來講個人觀點是這樣:要判斷一家企業是否是值得尊敬,歷數它作的不夠好的地方固然是一種辦法,但咱們也能夠換一個角度,想一想:這家企業爲本身爭取了多少選擇權,在它有選擇權的時候,它作了什麼樣的選擇?

在其它人以爲沒有選擇權的時候,努力爭取一些選擇權;在你們以爲「迫不得已」要這樣選擇的時候,它作了不同的選擇。在我看來,這是值得尊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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