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是能夠以不變的方法處理變化內容的行爲。 數據結構
對象是數據結構和方法 對象最終是狀態的變化 狀態的變化表現是數據的變化 全部方法的都是促進對象狀態變化的方法或過程。 對象
全部的系統實際是加工數據的結果,要的確定是變化的某種狀態結果。 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