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爲一名程序員不要僞裝很努力,由於結果不會陪你演戲

剛當程序員時,我是屬於那種勤勤懇懇類型的員工,工做態度用認真來形容不爲過,天天我幾乎是團隊裏最先到公司,又最晚下班的一個。而組員張工通常狀況下都是準時上下班的,即便項目進度比較緊急,他也不多加班,除非是有特殊狀況,他才加班。java 要是按勤奮程度和工做時間長短來衡量,我想我比張工積極多了。按理說,我這麼積極,工做量應該比張工多才對,其實否則,領導安排給個人工做任務和張工的任務相比,我比他還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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