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中apply()和call()方法區別原文連接:http://www.cnblogs.com/fighting_cp/archive/2010/09/20/1831844.htmljavascript
若是沒接觸過動態語言,以編譯型語言的思惟方式去理解javaScript將會有種神奇而怪異的感受,由於意識上每每不可能的事恰恰就發生了,甚至以爲不可理喻.若是在學JavaScript這自由而千變萬化的語言過程當中遇到這種感受,那麼就從如今形始,請放下的您的」偏見」,由於這對您來講絕對是一片新大陸,讓JavaScriphtml
好,言歸正傳,先理解JavaScrtipt動態變換運行時上下文特性,這種特性主要就體如今apply, call兩個方法的運用上.java
區分apply,call就一句話,編程
foo.call(this, arg1,arg2,arg3) == foo.apply(this, arguments)==this.foo(arg1, arg2, arg3)數組
call, apply都屬於Function.prototype的一個方法,它是JavaScript引擎內在實現的,由於屬於Function.prototype,因此每一個Function對象實例,也就是每一個方法都有call, apply屬性.既然做爲方法的屬性,那它們的使用就固然是針對方法的了.這兩個方法是容易混淆的,由於它們的做用同樣,只是使用方式不一樣.app
相同點:兩個方法產生的做用是徹底同樣的函數
不一樣點:方法傳遞的參數不一樣post
那什麼是方法產生的做用,方法傳遞的參數是什麼呢?ui
咱們就上面的foo.call(this, arg1, arg2, arg3)展開分析.this
foo是一個方法,this是方法執行時上下文相關對象,arg1, arg2, arg3是傳給foo方法的參數.這裏所謂的方法執行時上下文相關對象, 若是有面向對象的編程基礎,那很好理解,就是在類實例化後對象中的this.
在JavaScript中,代碼老是有一個上下文對象,代碼處理該對象以內. 上下文對象是經過this變量來體現的, 這個this變量永遠指向當前代碼所處的對象中.
爲了更好的領會這this是什麼,舉個例子.
代碼
題外話:javascript對象全部屬性都是公開的(public),沒私有(private)之說,因此也可直接訪問message屬性
alert(a.message);
可見,A, B類都有一個message屬性(面向對象中所說的成員),A有獲取消息的getMessage方法,B有設置消息的setMessage方法,下面來顯示call的威力.
//建立一個B類實例對象
這就是動態語言 JavaScript call的威力所在!
簡直是」無中生有」,對象的方法能夠任意指派,而對象自己一直都是沒有這方法的,注意是指派,通俗點就是,方法是借給另外一個對象的調用去完成任務,原理上是方法執行時上下文對象改變了.
因此 b.setMessage.call(a, 「a的消息」); 就等於用a做執行時上下文對象調用b對象的setMessage方法,而這過程當中與b一點關係都沒有, 做用等效於a.setMessage( 「a的消息」);
由於apply與call產生的做用是同樣的,能夠說
call, apply做用就是借用別人的方法來調用,就像調用本身的同樣.
好,理解了call, apply相同處—–做用後,再來看看它們的區別,看過上面例子,相信您大概知道了.
從 b.setMessage.call(a, 「a的消息」) 等效於 a.setMessage( 「a的消息」) 能夠看出, 「a的消息」在call中做爲一個參數傳遞,
那麼在apply中是怎麼表示的呢,直接解釋說不清楚,apply要結合應用場景才一目瞭然.咱們來設計一個應用場景:
01 |
function print(a, b, c, d){ |
02 |
alert(a + b + c + d); |
03 |
} |
04 |
function example(a, b , c , d){ |
05 |
//用call方式借用print,參數顯式打散傳遞 |
06 |
print.call( this , a, b, c, d); |
07 |
//用apply方式借用print, 參數做爲一個數組傳遞, |
08 |
//這裏直接用JavaScript方法內自己有的arguments數組 |
09 |
print.apply( this , arguments); |
10 |
//或者封裝成數組 |
11 |
print.apply( this , [a, b, c, d]); |
12 |
} |
13 |
//下面將顯示」背光腳本」 |
14 |
example(」背」 , 「光」 , 「腳」, 「本」); |
在這場景中, example方法內,a, b, c, d做爲方法傳遞的參數, 方法分別運用了apply, call去借print方法來調用,
最後一句因爲直接調用example方法, 因此在該方法中的上下文對象this就是window對象.
因此,call, apply方法它們除了第一個參數,即執行時上下文對象相同外,call方法的其它參數將依次傳遞給借用的方法做參數,而apply就兩個參數,第二個參數爲一個數組傳遞.因此能夠說成
call, apply方法區別是,從第二個參數起, call方法參數將依次傳遞給借用的方法做參數, 而apply直接將這些參數放到一個數組中再傳遞, 最後借用方法的參數列表是同樣的.
應用場景:
當參數明確時可用call, 當參數不明確時可用apply給合arguments
1 |
//例 |
2 |
print.call(window, 「背」 , 「光」 , 「腳」, 「本」); |
3 |
//foo參數可能爲多個 |
4 |
function foo(){ |
5 |
print.apply(window, arguments); |
6 |
} |
Javascript中call的使用本身感受蠻糾結的,根據文檔很好理解,其實很難肯定你是否真正的理解。
call 方法
應用於:Function 對象
調用一個對象的一個方法,以另外一個對象替換當前對象。
call([thisObj[,arg1[, arg2[, [,.argN]]]]])
參數:
thisObj
可選項。將被用做當前對象的對象。
arg1, arg2, , argN
可選項。將被傳遞方法參數序列。
說明:
call 方法能夠用來代替另外一個對象調用一個方法。call 方法可將一個函數的對象上下文從初始的上下文改變爲由 thisObj 指定的新對象。若是沒有提供 thisObj 參數,那麼 Global 對象被用做 thisObj。
1.最基本的理解:示例1
自定義一個類,該類有一個方法showTxt,用來顯示當前對象的name值。
建立一個對象,而且該對象的name值等於test1。
使用call方法,使新建立的對象obj添加Class1類的showTxt方法,即把Class1類中的this.showTxt中的this指定成obj,這樣obj就有了showTxt方法。彈出"test1"。
這個例子很容易理解。
2.再看一個稍微深刻的理解
示例2:建立Class1的實例,讓這個實例調用showTxt方法返回這個實例的name值,由於這個實現沒有name值因此返回undefine.
示例3:下面就給Class1添加個name值,這時class1再調用showTxt方法,會返回class1,這是由於給類添加了name值,因此實例的name也由undefine變成了class1.
示例4:Class1.call(obj) 這個操做把Class1中的this.name,this.showTxt裏的this替換成了obj,因此就變成了obj.name='class1',因此obj.showTxt在執行時返回class1。
示例5:若是在Class1.call(obj);以後再添加obj.name = 'test1',最後結果會輸入test1,緣由顯而易見。
上面的例子call的都是一個對象的實例,接下來的案例把對象的實例直接換成函數,看看執行結果會發生哪些變化
3.把call方法的第一參數由實例換成函數看看會怎麼
示例6:Class2是一個function對象的引用,在執行Class1.call(Class2)時this.showTxt裏的this被替換成了Class2。這樣Class2就有了showTxt方法,Class2.showTxt()執行時會返回Class2.name的值,由於Class2並未定義name值,因此會返回undefined。
Class2函數裏的this.name是由Class2建立實例的name值,並非Class2.name,這兩個值有時會讓我迷糊。
4.接着看下面的例子
示例7:class1.showTxt.call(class2);之因此會返回class2是由於function(){alert(this.name)}這裏的this被call指定成了class2,變成了alert(class2.name),因此會返回class2.
alert(class2.showTxt)返回undefined,說明並未定義class2.showTxt方法。
由於併爲給class2添加showTxt方法,因此提示該錯誤。若是在這個調用以前添加Class1.call(class2);這個調用就OK了
示例8:這個例子都會返回undefined
5.在使用call時若是調用函數裏沒有this會怎麼樣
示例9:
結果返回4,add.call(sub,3,1)在執行過程當中,sub作爲add函數中this的替代品出現,可是由於add裏沒有用到this,因此sub函數直接忽略,因此結果是4。
因此實際執行以下:返回4。
6.不錯,接下來再理解一個怪異的形式
示例10:
f1.call(f2);比較好理解,若是不理解看上邊的case,但如何理解f3.call(f2)會返回2呢,爲了方便理解進行一下等效變化爲f1.call.call(f2),這時會發現其實是f1.call方法call調用了f2,那f1怎麼又會有call方法呢?call, apply都屬於Function.prototype的一個方法,它是JavaScript引擎內在實現的,由於屬於Function.prototype,因此每一個Function對象實例,也就是每一個方法都有call, apply屬性。
在理解f1.call.call(f2)時咱們首先要知道call方法究竟是如何執行的,這樣才能f1.call.call(f2)如何執行。
示例11:
引用JK寫的一個用apply實現call的方法:
或簡寫成
這樣就獲得了一個和call同樣功能的jsCall.
接下來構建兩個函數f1,f2
用jsCall把f1中的this替換成f2
執行結果發現[object Window]被替換成f2函數
在執行f1.jsCall.jsCall(f2,11);時返回11,,f2,爲何會返回這個結果,重點來了:)
f1.jsCall方法:
因此f1.jsCall.jsCall能夠替換成jsCall.jsCall看一下執行結果
接着分析
jsCall在執行的過程當中,return this.apply(oThis,argsNew);裏的this被替換成了f2,11作爲參數傳給了(oThis,argsNew),變成了f2.apply(11);
返回結果跟f1.jsCall.jsCall(f2,11)同樣。
回過頭來看
這樣就不難理解f1.call.call(f2)實現時,f1.call執行過程當中call中的this被f2替換成了f2.call();由於f2裏沒有this的引用因此執行結果是2.
須要十分注意的是f1.call是方法,f1是函數對象,這二者在call時是有區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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