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態成員變量(類變量)和普通成員變量(實例變量) 靜態成員變量只能經過類名.變量名得到,實例成員變量,經過該實例引用.變量名得到。 在實例對靜態成員變量賦值時,實例 python是動態類型的語言,沒有特別的標誌區分靜態成員變量和普通成員變量 若是你使用類名.成員變量 那這個成員變量如今就是靜態成員變量(類變量) 若是你使用實例.成員變量 那這個成員變量如今就是普通成員變量(實例變量) 實例變量的值是何時初始化的,實例變量並非構造對象的時候初始化的,而是在第一次經過對象調用該實例變量的 時候,從類變量此時的值拷貝過來的,此後便互不影響。 靜態方法、類方法、實例方法 實例方法,類中的普通方法,由實例調用 類方法,被@classmethod裝飾的方法,類對象和實例均可以調用類方法 靜態方法,被@staticmethod裝飾的方法,類對象和實例均可以調用靜態方法,靜態方法不會對任何實例形成影響 實例方法和類方法的區別是,實例方法的第一個參數是self(實例自己),類方法的第一個參數是cls(類對象本省) 注意:這裏的類對象和實例對象的意思是 type(類名)---classobj type(實例名)-instance 我的感受靜態的概念在python中真的沒多大用 ,由於這是個動態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