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體的定義包括成員變量的定義和方法的定義。對象
類變量:靜態域,靜態字段,或叫靜態變量,它屬於該類全部實例共有的屬性,在內存中只有一個地方存儲這個變量。並且全部的實例均可以修改這個類變量的值(前提是這個類變量沒有被final修飾,不然是常量了),並且訪問類變量的時候不用實例,直接用類就能夠了。(至關於全局變量)blog
類方法:和類變量同樣,能夠不用實例,直接用類就能夠調用類方法。內存
實例變量:實例域,實例字段,或叫成員變量。變量
實例方法:或叫成員方法,必須先有實例,而後才能經過實例調用該實例方法。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