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變量、成員變量、實例變量、靜態變量、全局變量、局部變量、類方法、實例方法

類體的定義包括成員變量的定義和方法的定義。對象

 

  • 一、成員變量包括實例變量和類變量;而成員方法包括實例方法、類方法,固然還有一種特殊的構造方法。
  • 二、類變量、類方法就是類中的變量、方法,必須是靜態的,要加static;故其又稱靜態變量、靜態方法。
  • 三、成員變量、成員方法是對象或實例中的變量、方法,不加static;

 

類變量:靜態域,靜態字段,或叫靜態變量,它屬於該類全部實例共有的屬性,在內存中只有一個地方存儲這個變量。並且全部的實例均可以修改這個類變量的值(前提是這個類變量沒有被final修飾,不然是常量了),並且訪問類變量的時候不用實例,直接用類就能夠了。(至關於全局變量)blog


類方法:和類變量同樣,能夠不用實例,直接用類就能夠調用類方法。內存


實例變量:實例域,實例字段,或叫成員變量。變量


實例方法:或叫成員方法,必須先有實例,而後才能經過實例調用該實例方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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