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語言中的常量與變量

變量1: 1.C語言的變量在程序中用變量名錶示。變量名由用戶根據其用途任意命名,變量名命名遵從標識符的起名規則(只能由字母\數字\下劃線組成且頭一個字母只能是字母或下劃線. 變量不能是C的特殊字符)。  2.在程序運行時,變量佔據一定大小的存儲空間,其大小由其數據類型來決定的,作爲某變量的內存空間的首地址,稱爲變量的地址。 變量2: 變量在程序中使用時,必須預先說明它們的存儲類型和數據類型。 變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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