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雲備案公告:網站主頁下方必須標明備案號的懸掛和鏈接工作

2019年12月12日,阿里雲發佈公告稱,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網站主頁底部的中央位置標明其備案編號,並在備案編號下方鏈接信息產業部備案管理系統網址,如果未其執行,將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責令改正,並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以下爲原文公告信息: 【阿里雲】【備案】【網站備案編號】 尊敬的阿里雲用戶,您好: 根據《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原信息產業部令第33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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