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QGIS中創建要素、編輯要素怎樣才能不重疊

工具欄空白處點擊右鍵,在右鍵菜單中選中"吸附工具欄"和"高級數字化工具欄" "吸附工具欄"默認沒有打開吸附並且允許重疊 打開"吸附工具欄"中的"啓用吸附"功能,點擊"Allow Overlap"改爲"Avoid Overlap on Active Layer" 在新建要素的過程中在現有要素的頂點附近會出現玫紅色的小方框,並自動吸附到該頂點位置 即使在新建要素過程中產生重疊,在完成該新建要素後重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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