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學習筆記(第二週)

一、Java程序的基本結構 一個Java應用程序是由若干個類組成的。 通常將類的屬性稱之爲類的全局變量(成員變量),將方法中的屬性稱之爲局部變量。全局變量聲明在類體中,局部變量聲明在方法體中。全局變量和局部變量都有各自的應用範圍。 main()方法是類體中的主方法。該方法從「{」號開始,至「}」號結束。public、static和void分別是main()方法的權限修飾符、靜態修飾符和返回值修飾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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