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筆記:關於java銷燬對象後沒有執行finalize()

今天學習對象的銷燬,對象的銷燬有兩種方式: 創建的對象超出範圍 創建的對象被重賦值爲null 動手操作,先在主函數中創建對象,再將對象賦值爲null,再書寫finalize()方法,但是執行程序完成後,執行結果並沒有finalize()方法輸出的數據 如果再主函數的末尾只添加System.gc(),並沒有將對象賦值爲空。 此時,由執行結果說明,並沒有將對象銷燬。 此時,需要先將對象的變量賦值爲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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