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對象(客戶端)不能或者不想直接引用另外一個對象(目標對象),這時能夠應用代理模式在這二者之間構建一個橋樑--代理對象。java
按照代理對象的建立時期不一樣,能夠分爲兩種:spring
靜態代理:事先寫好代理對象類,在程序發佈前就已經存在了;編程
動態代理:應用程序發佈後,經過動態建立代理對象。this
靜態代理其實就是一個典型的代理模式實現,在代理類中包裝一個被代理對象,而後影響被代理對象的行爲,比較簡單,代碼就不放了。spa
其中動態代理又可分爲:JDK動態代理和CGLIB代理。代理
此時代理對象和目標對象實現了相同的接口,目標對象做爲代理對象的一個屬性,具體接口實現中,能夠在調用目標對象相應方法先後加上其餘業務處理邏輯。code
代理模式在實際使用時須要指定具體的目標對象,若是爲每一個類都添加一個代理類的話,會致使類不少,同時若是不知道具體類的話,怎樣實現代理模式呢?這就引出動態代理。對象
JDK動態代理只能針對實現了接口的類生成代理。繼承
CGLIB(CODE GENERLIZE LIBRARY)代理是針對類實現代理,接口
主要是對指定的類生成一個子類,覆蓋其中的全部方法,因此該類或方法不能聲明稱final的。
JDK動態代理只能對實現了接口的類生成代理,而不能針對類 。
CGLIB是針對類實現代理,主要是對指定的類生成一個子類,覆蓋其中的方法 。
由於是繼承,因此該類或方法最好不要聲明成final ,final能夠阻止繼承和多態。
PS:final 所修飾的數據具備「終態」的特徵,表示「最終的」意思:
CGLIB:
public
Object createProxyObject(Object obj) {
this
.targetObject = obj;
Enhancer enhancer =
new
Enhancer();
enhancer.setSuperclass(obj.getClass());
enhancer.setCallback(
this
);
Object proxyObj = enhancer.create();
return
proxyObj;
// 返回代理對象,返回的對象其實就是一個封裝了「實現類」的代理類,是實現類的實例。
}
J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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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代碼中能夠看到,在生成代理類時,傳遞的是實現類所實現的接口 targetObject.getClass().getInterfaces(),因此JDK只能對於接口進行作代理。若是換成類的話,則會拋java.lang.ClassCastException異常。
在Spring的源碼中,能夠看到不少生成代理類的代碼。
AOP(Aspect-OrientedProgramming,面向切面編程),AOP包括切面(aspect)、通知(advice)、鏈接點(joinpoint),實現方式就是經過對目標對象的代理在鏈接點先後加入通知,完成統一的切面操做。
實現AOP的技術,主要分爲兩大類:
一是採用動態代理技術,利用截取消息的方式,對該消息進行裝飾,以取代原有對象行爲的執行;
二是採用靜態織入的方式,引入特定的語法建立「方面」,從而使得編譯器能夠在編譯期間織入有關「方面」的代碼。
Spring提供了兩種方式來生成代理對象: JDKProxy和Cglib,具體使用哪一種方式生成由AopProxyFactory根據AdvisedSupport對象的配置來決定。
默認的策略是若是目標類是接口,則使用JDK動態代理技術,若是目標對象沒有實現接口,則默認會採用CGLIB代理。
若是目標對象實現了接口,能夠強制使用CGLIB實現代理(添加CGLIB庫,並在spring配置中加入<aop:aspectj-autoproxy proxy-target-class="tr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