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變動車道,直線行駛和超車的考試標準

直線行駛:這是惟一一個能夠提早操做的項目,當聽到「下一項考試爲直線行駛......」的指令時,能夠當即把車身擺正。 放在道路的正中間,並踩油門,把速度提至30----50km/h,最好保持在35---40km/h,由於速度太低可能會檢測不到,速度太高很差控制方向,車身會因路面起伏抖動方向盤,容易跑偏。當聽到「叮」的一聲後,就要控制方向和速度不動,眼睛儘可能向遠方看,才能夠感受到車身是否在道路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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