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入門篇】面向對象(第一部分)

 一、面向對象技術簡介

  • 類(Class): 用來描述具備相同的屬性和方法的對象的集合。它定義了該集合中每一個對象所共有的屬性和方法。對象是類的實例。
  • 方法:類中定義的函數。
  • 類變量:類變量在整個實例化的對象中是公用的。類變量定義在類中且在函數體以外。類變量一般不做爲實例變量使用。
  • 數據成員:類變量或者實例變量用於處理類及其實例對象的相關的數據。
  • 方法重寫:若是從父類繼承的方法不能知足子類的需求,能夠對其進行改寫,這個過程叫方法的覆蓋(override),也稱爲方法的重寫。
  • 局部變量:定義在方法中的變量,只做用於當前實例的類。
  • 實例變量:在類的聲明中,屬性是用變量來表示的,這種變量就稱爲實例變量,實例變量就是一個用 self 修飾的變量。
  • 繼承:即一個派生類(derived class)繼承基類(base class)的字段和方法。繼承也容許把一個派生類的對象做爲一個基類對象對待。例如,有這樣一個設計:一個Dog類型的對象派生自Animal類,這是模擬"是一個(is-a)"關係(例圖,Dog是一個Animal)。
  • 實例化:建立一個類的實例,類的具體對象。
  • 對象:經過類定義的數據結構實例。對象包括兩個數據成員(類變量和實例變量)和方法。

  Python中的類提供了面向對象編程的全部基本功能:類的繼承機制容許多個基類,派生類能夠覆蓋基類中的任何方法,方法中能夠調用基類中的同名方法。python

 二、類定義

  語法格式以下:編程

class ClassName:
    <statement-1>
    .
    .
    .
    <statement-N>

 三、類對象

  類對象支持兩種操做:屬性引用和實例化。數據結構

  屬性引用使用和 Python 中全部的屬性引用同樣的標準語法:obj.nameide

  類對象建立後,類命名空間中全部的命名都是有效屬性名。因此若是類定義是這樣:函數

#!/usr/bin/python3
 
class MyClass:
    """一個簡單的類實例"""
    i = 12345
    def f(self):
        return 'hello world'
 
# 實例化類
x = MyClass()
 
# 訪問類的屬性和方法
print("MyClass 類的屬性 i 爲:", x.i)
print("MyClass 類的方法 f 輸出爲:", x.f())

  輸出結果;spa

MyClass 類的屬性 i 爲: 12345
MyClass 類的方法 f 輸出爲: hello world

  類有一個名爲 __init__() 的特殊方法(構造方法),該方法在類實例化時會自動調用,像下面這樣:設計

def __init__(self):
    self.data = []

  固然, __init__() 方法能夠有參數,參數經過 __init__() 傳遞到類的實例化操做上。例如:code

#!/usr/bin/python3
 
class Complex:
    def __init__(self, realpart, imagpart):
        self.r = realpart
        self.i = imagpart
x = Complex(3.0, -4.5)
print(x.r, x.i)   # 輸出結果:3.0 -4.5

  self表明類的實例,而非類對象

  類的方法與普通的函數只有一個特別的區別——它們必須有一個額外的第一個參數名稱, 按照慣例它的名稱是 self。blog

class Test:
    def prt(self):
        print(self)
        print(self.__class__)
 
t = Test()
t.prt()

  其輸出結果爲:

<__main__.Test instance at 0x100771878>
__main__.Test

  從執行結果能夠很明顯的看出,self 表明的是類的實例,表明當前對象的地址,而 self.class 則指向類。

  四、類的方法

  在類的內部,使用 def 關鍵字來定義一個方法,與通常函數定義不一樣,類方法必須包含參數 self, 且爲第一個參數,self 表明的是類的實例。

#!/usr/bin/python3
 
#類定義
class people:
    #定義基本屬性
    name = ''
    age = 0
    #定義私有屬性,私有屬性在類外部沒法直接進行訪問
    __weight = 0
    #定義構造方法
    def __init__(self,n,a,w):
        self.name = n
        self.age = a
        self.__weight = w
    def speak(self):
        print("%s 說: 我 %d 歲。" %(self.name,self.age))
 
# 實例化類
p = people('runoob',10,30)
p.speak()

  其輸入結果:

runoob 說: 我 10 歲。

 五、繼承

  Python 一樣支持類的繼承,若是一種語言不支持繼承,類就沒有什麼意義。派生類的定義以下所示:

class DerivedClassName(BaseClassName1):
    <statement-1>
    .
    .
    .
    <statement-N>

  須要注意圓括號中基類的順序,如果基類中有相同的方法名,而在子類使用時未指定,python從左至右搜索 即方法在子類中未找到時,從左到右查找基類中是否包含方法。

#!/usr/bin/python3
 
#類定義
class people:
    #定義基本屬性
    name = ''
    age = 0
    #定義私有屬性,私有屬性在類外部沒法直接進行訪問
    __weight = 0
    #定義構造方法
    def __init__(self,n,a,w):
        self.name = n
        self.age = a
        self.__weight = w
    def speak(self):
        print("%s 說: 我 %d 歲。" %(self.name,self.age))
 
#單繼承示例
class student(people):
    grade = ''
    def __init__(self,n,a,w,g):
        #調用父類的構函
        people.__init__(self,n,a,w)
        self.grade = g
    #覆寫父類的方法
    def speak(self):
        print("%s 說: 我 %d 歲了,我在讀 %d 年級"%(self.name,self.age,self.grade))
 
 
 
s = student('ken',10,60,3)
s.speak()

  其輸出結果爲:

ken 說: 我 10 歲了,我在讀 3 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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