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項目的時候,有沒有遇到過由於開發規範的異議產生的爭論甚至爭吵呢?我遇到過很多。大多數時候,只是停留在爭論這個表象上。事後,只記得咱們爭論過,可是結果是什麼,沒人關心沒人在乎,由於大多數時候,老大會幫咱們拿個主意。vue
爲何必定須要有一我的拿個主意呢?就像個人一位前同事所說,如今的規矩是個爛規矩,爲何要用?你們自由自在的,各用個的,很差嗎?node
自由自在的,聽起來真的不錯的。因而你用 react 我用 vue,你寫 nodejs 我寫 go,各取所需各得所願,鑼鼓喧天,鞭炮齊鳴。react
因而,哪天你閱讀別人代碼的時候,傻眼了?這 tm 是什麼鬼東西啊?程序員
甚至,哪天你想要和別人集成的時候,你這 tm 是什麼接口啊?嘻哈嗎?別侮辱嘻哈好嗎?api
這個時候,你會無比但願有個哪怕屎同樣的規矩,能約束約束你們蠢蠢欲動的創造力。restful
2.
這兩天使用india那邊開發的 user service。我拿過 api 文檔一看傻了。對了,有文檔是個好習慣,好過沒有對吧。框架
讓我傻眼的是這不三不四還號稱本身 restful 的 api。怎麼不三不四呢?
若是我想查用戶信息,我調用測試
GET /users/userId設計
沒毛病吧。rest
若是我想查用戶 profile,我調用
GET /users/profile/userId
你大爺的。
若是我想知道用戶郵件呢?
GET /users/profile/email/userId
好吧,你的路數是這樣的。
那若是我想更新用戶郵件呢?
POST /users/profile/userId
body { email: "my@haha.com"}
好吧,我服了。
我後來和對方開發和測試溝通,他們很耐心很誠懇的解釋了整個 api 的設計/流程,手把手教我怎麼註冊/登陸/更新/註銷,我很感謝他們。但我深深地懷疑,若是再過一兩天,我會不會把這風格特別的流程和流程所依賴的 api 都給忘乾淨了。
好吧,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我已經都忘得差很少了。
3.
有些聰明的人總會以爲條條框框方方面面限制了本身的發揮創造力,興許一不當心我就改變世界了呢。可現實是可能連一個有質量的項目都搞不出來。作項目不是一我的單打獨鬥逞英雄,固然,我想確定有大神能一我的擼出一個react like 不須要任何人的幫助。可是,更多的狀況是你我他,身邊的同事們,都是凡人。而咱們的目標,興許就是星辰大海呢?團隊協做,揚長避短,這是咱們到達彼岸的惟一方式。
這麼多人,一人一個聲音,沒點規矩怎麼行?
連大草原上的野獸們都知道,團伙行動,規矩很重要,誰埋伏,誰恐嚇,誰堵截,誰主攻,誰協助,開幹前都要弄個清清楚楚。一樣的,一個項目剛開始,不算需求(獵物是誰),規矩應該排第一位。用什麼框架,代碼風格,測試辦法,能今天定下來的,千萬不要拖到明天。你寫的代碼我能看懂,你作的 api 我能輕鬆理解,這樣真的很棒啊。
4.
惡果。
前幾天,抱歉又是 india,我往 message queue 發消息他訂閱消息,居然收不到。我真是醉了,明明 queue 已經收到了你的程序收不到關我鳥事啊?好吧,又被拉去開會,balabala 半天,原來是他們訂閱的名字寫錯了。你本身發郵件告訴我名字還寫了個 wiki記錄,結果最後本身寫錯了?
結束完會議我就建了個 wiki 說這裏之後存放全部的 message topic,大小寫敏感都別搞錯了,順便 @ 某人。
爲了這事折騰了一天半,會上對方各類甩鍋幸好我身經百戰經驗豐富,成功的逼迫對方認可錯誤。心好累。作程序員不但要寫的好代碼,還要鬥得過賤人,甩的了黑鍋啊。
5.
原本想總結一下,也不知道該說啥。
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