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廣州互聯網法院受理了一件很是值得探討的訴訟,該案件是首例因域名持有人不服國際域名爭議解決機構裁決,而提起網絡域名權屬、侵權訴訟的案件。網絡
事件原由是位於美國的布魯有限公司(英文名Bulu,Inc.,如下簡稱布魯公司),發現其所用商標「BULU」的對應域名「bulu.com」被我國公民陳健飛註冊,故布魯公司將陳健飛投訴至美國國家仲裁院,認爲其惡意註冊並使用「bulu.com」域名,要求其將該域名轉移至布魯公司。ide
2019年1月2日,美國國家仲裁院認定陳健飛註冊與使用案涉域名的行爲符合ICANN《統一域名爭議解決政策》中斷定惡意註冊使用域名的條件,裁決將「bulu.com」域名從陳健飛轉至布魯公司。網站
陳健飛不服裁決結果,將布魯公司訴至廣州互聯網法院,請求法院判令。spa
而事件的真實脈絡到底如何呢?事件
據瞭解,域名「bulu.com」是陳健飛於2002年3月20日註冊,域名到期時間爲2022年3月20日。ci
而位於美國的布魯公司,於2012年成立,該公司於2012年6月首次商業使用「BULU」標識,並前後於2014年5月、2018年1月在美國境內註冊取得「BULU BOX」和「BULU」商標。產品
廣州互聯網法院判決以下:陳健飛未侵犯布魯公司的商標權,確認原告陳健飛對域名「bulu.com」享有域名持有者的合法權利。域名
具體裁決理由以下:it
第一,陳健飛註冊案涉域名不具備惡意。按照域名「先申請先註冊」原則,一經註冊,域名持有人便可在域名註冊有效期內對域名享有合法、有效的權益。class
第二,陳健飛使用案涉域名時不存在故意形成與布魯公司提供的產品、服務或網站混淆的惡意情形。
第三,陳健飛不存在要約高價出售或轉讓案涉域名以獲取不正當利益的惡意情形。陳健飛在註冊案涉域名時,布魯公司未享有在先權益;在域名使用過程當中也未主動向布魯公司提供域名出售服務。
廣州互聯網法院關於本案的審理,爲同類案件的處理樹立了裁判規則。當法院判決與機構仲裁結果相悖的時候,應該以法院判決爲準。陳建飛的合法權益獲得了保障。
現在,域名做爲企業「網上商標」所發揮的商業價值和廣告效益日益提升,不少企業對域名也越發重視。但好的域名每每已被註冊,域名爭議事件大有愈演愈烈的趨勢。
中科三方提醒各位域名權利人,保護好本身手中的域名,要學會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同時也提醒各企業,不要忽視域名的做用,在企業發展的前期就要肯定公司的域名管理策略,尤爲是主域名的註冊。針對本身的業務須要,還要對其餘後綴的域名進行註冊保護。